农民买汽车摩托车最多补贴5000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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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7厅局联合发文,我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正式启动
本报5月6日讯 (记者 郑书成)从年初就让农村消费者翘首以盼的“汽车下乡”补贴政策,终于在我省落地开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7厅局今日联合签发文件,从明天起,我省农村消费者买微客、摩托车或换购轻型载货车,可以到乡一级财政领取数百元至5000元不等的补贴。
“国家3月就吹响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号角,由于车型没有确定、管理系统正在开发、人员培训需要时间等原因,我省一直没有正式启动这项工作。此次7厅局联合发文,意味着我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正式启动。”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李继周介绍,这次轻型载货车下乡的产品达4385种,微型客车产品达153种,摩托车产品达8686种。同家电下乡一样,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根据规定,这次汽车摩托车下乡的补贴行为及对象为: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牧民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牧民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2009年3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牧民购买摩托车,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特别要注意的是,轻型载货车指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在1.3升及以下,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不含轿车)。
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负责人介绍,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此文件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经委7厅局联合签发。
下乡车辆补贴怎么领取?质量是否有保障?购车后多长时间能领到补贴?本报记者带着众多农村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请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李继周一一解答。
谁能拿补贴,能拿多少?
农村消费者需注意的是,并不是买任何符合要求的车辆都可以获得补贴。活动启动后,农民必须购买国家认证目录内的车型才能获得国家补贴,也才是放心的车型。具体车型,可到国家财政部网站查询,也可向当地商务、财政部门咨询。
换购轻型载货车,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车主应当提供必备的要件,将报废的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特别提醒·下乡标识要看仔细
活动启动后,乡级财政部门在审核汽车摩托车指定位置的下乡标识后,方可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拨付给农民车主。
申请时要提供哪些材料?
由于国家财政部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并投入使用尚需一段时间,我省汽车摩托车下乡正式启动后,暂按纸质审核办法操作。省财政厅明确规定,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在省财政厅已下达给各县的家电下乡预算资金中解决。
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已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对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发票,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
乡镇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
怎么保证大家买得放心?
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两年内不得过户。
7厅局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即日起,指派专人对补贴资金、购买等进行检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报记者 郑书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