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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纳消防培训费形式 骗子骗企业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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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佳裕 良标 通讯员 建伟 文/图

煞有介事又漏洞百出的“通知”

本报讯 昨日,泉州鲤城、晋江、南安等地一批企业报警称,有人以交纳消防培训费形式诈骗,每家企业被骗约2000元。对此,泉州消防部门昨日重申,消防的收费培训项目已全部停止(本报4月24日曾作报道),提醒企业不要上当。

当日上午8时,明发大酒店保安部经理于先生,带着另一名同事,匆匆赶到泉州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报到,想参加这里为期5天的培训。但现场一问,根本就没有这回事。

于先生介绍说,这份函收于4月30日中午,是传到该酒店商务中心的。之后酒店财务按要求汇出两个培训名额的培训费共1960元。

此后记者联系泉州市消防支队,得知近日此类被骗企业较多,除鲤城有多个企业被骗外,晋江、南安也有多个企业发生类似被骗案件,部分企业已报警。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骗子们的伎俩仔细一推敲,其实也是漏洞百出。

这份传真函件标称“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文件”,文号“泉公消(2009)94号 加急”。“紧急通知”称,按规定不经培训考核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资格。消防部门指出,单从这一点看就是荒唐不合情理的。

“通知”中另有多处明显硬伤:开具的账户竟属个人账号,这不符合政法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另外一处疑点是,强调不接受现金报名,只采用汇款。最大漏洞是,“通知”落款“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但加盖的公章却是“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

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当天郑重声明,该支队为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培训一律免费,如遇可疑人员可致电0595-22582466查询。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社会上不法分子冒充消防部门收培训费或推销产品、书籍,均与消防部门无关,希望广大企事业单位增强防范意识。

目前,鲤城、晋江、南安三地警方,已开始对相关诈骗案进行串并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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