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我拍的照片 别人咋总用”

新文化报

关注

本报通化讯(记者卢红)作为吉林省摄影家协会常务副主席,摄影是桑玉柱最开心的事。但摄影也给他带来了烦恼——他的两张获过奖的照片,被别人用了好几次,而他并不知道。最近,他把几家使用他照片的单位告上了法庭。

被告一:不存在侵权 就是用了没给钱

4月28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桑玉柱诉通化市邮政局、通化某酒业公司及辉南某饮品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桑玉柱就三家单位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创作拍摄的《天池珊瑚》和《长白巨砚》两幅图片,共计索赔人民币55万元,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

通化市邮政局辩护人说,2007年2月,邮政局用过桑玉柱的6张照片,其中就有《天池珊瑚》,事后付给桑玉柱3000元钱。后来考虑到前期桑玉柱并未规定不准再用,确实在其他商业广告中又使用过《天池珊瑚》。“如果有错,顶多就是没及时再付费,而且即使付费,顶多是原来约定的价格500元,至于侵权是不存在的……”

对此,桑玉柱的代理律师尚伟称:通化市邮政局下属的函件广告公司第一次使用桑先生的作品,确实经过本人同意,桑先生考虑是公益事业就答应了,但仅限使用一次。

被告二:我们概不知情

2007年末,桑玉柱发现通化一酒业公司制作的宣传手册上使用了其拍摄的《天池珊瑚》作品,而该宣传手册的制作者正是通化市邮政局下属的函件广告公司。2008年9月,宣传手册再版,该幅作品还被剪接拼贴,破坏了完整性。

当庭,酒业公司代理人郑重向桑玉柱先生道歉,代理人表示,他们将宣传手册全权委托给函件广告公司,至于他们用谁的图片,是否涉及侵权,自己概不知情。

被告三:这是下载图片合成的

辉南某饮品公司提出,他们的商标是在网上下载图片合成的,并找来了制作该商标的打印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商标是她在网上搜索到的几张照片合成制作出来的,然而,对方U盘中显示的图片,跟他们“制作”的商标图案大相径庭,却与《长白巨砚》十分相似。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