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子征婚骗钱为脱身竟诈死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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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岁的已婚女子崔某霞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征婚,深深吸引了湖南的退休老者刘先生,两人通过电话联系,崔某霞编造各种借口骗取刘先生书法作品和近万元汇款,然后人间蒸发。罗湖警方近日抓获诈骗嫌疑人崔某霞,办案民警昨天向本报通报相关案情,提醒群众防范征婚骗术。
老者轻信诱人广告
刘先生退休后回湖南老家的乡下定居,2008年10月中旬,他连续两次从《××都市报》上看到一则征婚广告:“31岁深圳经商女离异自办服装厂情感孤独觅体贴男。”刘先生离异多年,子女在深圳工作,征婚广告令他怦然心动,他拨通了广告上的联系电话。
接电话的人自称黄少红,深圳本地人,离异三年,家住罗湖区,父母在香港,希望找一个有血性的湖南人为伴,委托一个朋友在湖南有影响力的《××都市报》刊登了征婚广告。两人电话里聊得投机,当“黄少红”了解到刘先生的工作经历和书法造诣后,便请刘先生写几幅字,连同个人资料一起寄给她。
连环诈骗索要钱财
2008年10月23日,刘先生用特快专递寄去8幅书法作品,地址是“黄少红”提供的罗湖区金稻田路某商铺0112号。5天后,“黄少红”给刘先生发短信,要求刘先生立即买一束红玫瑰送给她,向她表示爱意。刘先生诧异地问这么远怎么送花?“黄少红”称:“楼下就有花店,卖花的小姐叫钟某某,你把钱汇给她,她会把花送上门。”刘先生与“卖花小姐”电话联系,对方报价799元、899元、999元,在对方“祝你们恩爱永久天长地久”的祝福下,刘先生选定了999元的玫瑰,并按照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随后,“黄少红”又说11月2日过生日,要刘先生预订一只花篮为她祝贺,刘先生选了一个1399元的花篮,并到工商银行汇款。“黄少红”继续要求刘先生买一件生日礼物送给她,刘先生赶紧把一个玉佩用特快专递寄过去。
11月6日上午,“黄少红”打电话给刘先生,称在上海出差丢了钱包,中午要请客户吃饭,请刘先生速汇7000元救急。刘先生汇了5000元过去,下午“黄少红”又打电话,称招待客户5000元全部用完,要求再汇2000元买回深圳的机票。刘先生心中有所怀疑,请她用上海的电话打过来,“黄少红”一听就发火了:“对我这么不信任,结婚后怎么过日子?”刘先生一直认为报刊上发布的征婚广告一定经过严格审核,便不再深究,又汇去2000元。
为脱身竟然诈死
当天下午5时30分,“黄少红”给刘先生发来短信:“我已经上飞机了,准备关手机,降落后再与你联系。”晚上8时,“黄少红”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刘先生十分着急连续拨打,电话里终于出现了一个老人的声音,老人自称是“黄少红”的父亲,刚从香港赶到深圳,并且告诉刘先生一个非常沉痛的消息:“少红下午6点遭遇车祸,头部受了重伤,正在医院抢救。”此后,“黄少红”的手机停机,再也联系不上。
2008年11月14日,刘先生向罗湖公安分局东晓派出所报案。民警通过汇款账号等线索查找,于2009年4月14日,在罗湖区某花园抓获女子崔某霞。崔某霞,37岁,湖北人,已婚。2004年2月,崔某霞曾在重庆一家报纸上刊登虚假征婚广告,诱骗一男子到深圳,以买电脑为名骗取4500元,案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经民警多方查证,崔某霞正是欺骗刘先生的““黄少红””。
相关案件
瞒着老公征婚诈骗
肖某霞因诈骗罪获刑一年
【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廖婷婷 李强)一女子瞒着老公到外面征婚,从一男子处骗得3万余元。日前,龙岗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肖某霞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2008年9月底,被告人肖某霞(已婚)化名林鑫,刊登了一则征婚启事,欲诈骗他人钱财。2008年9月29日,被害人景先生看到该广告后与肖某霞取得联系,景先生对肖某霞的相貌、年龄等条件均甚为满意,之后二人开始频繁交往。肖某霞看出景先生的心思,便承诺与景先生结婚,景先生信以为真。之后,肖某霞以准备结婚、小孩生日、自己生日、父亲生病等种种借口,先后共骗取景先生约33000元。最终,景先生发现被骗并报警。肖某霞的丈夫在公安机关作证时表示,他们夫妻感情很好,一起居住,没有闹过离婚,且育有一子,未曾想到肖某霞竟然会瞒着他在外征婚行骗。事发后,肖某霞表示后悔不该做此害人害己之事,同时为了获得被害人谅解,其亲属还向被害人退赃2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