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头车上路须安装“放大牌”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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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曹颖 实习生李玢 通讯员杨静报道 严管泥头车又有新举措。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局了解到,5月1日起,该局将采取新的措施加强对泥头车的管理。
据统计,2008年市交警局共查处泥头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847起,今年1~3月查处了6633起。但由于泥头车大多是外地车,司机的素质和交通安全意识较低,对深圳的道路和交通情况不熟悉,超载超速问题依旧存在,事故也时有发生。根据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要求,为减少泥头车肇事,市公安局交警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采取新的泥头车管理措施。
措施一:规范放大号牌
交警部门规定,在深圳市通行的所有泥头车必须自行制作“放大牌”,并安装在车尾厢后挡板指定位置。所有泥头车申领《大型货车临时通行证》时,必须先行安装“放大牌”,经审验合格后方予发放通行证,没有“放大牌”和通行证的泥头车不得上路行驶。对未按规定安装“放大牌”上路行驶的,5月15日前将以告知、警告为主,5月16日起将根据法律规定予以200元罚款。
措施二:完善泥头车专用通道
北环大道等路段目前已设置了泥头车专用通道。交警部门通过进一步调研,结合全市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分布情况,将陆续完善北环大道、南坪快速、泥岗路、福龙路、月亮湾大道、107国道、205国道等主要道路的大型货车(泥头车)专用通道,实行泥头车分道行驶。近期,交警部门将在全市重点路段安装冲禁令和不按专用道行驶的监控抓拍装置,并引进电子称重仪器,提高查处泥头车违法行为的工作效率。
措施三:守住“两点一线”
所谓“两点一线”即源头、终点及泥头车行经的重点路段。交警部门将采取堵源头、卡终点的方法,对全市141个施工工地源头点和8个余泥渣土受纳场源头点实行24小时监控,并落实责任民警进行管理,同时在泥头车通行的主干道上设立56个泥头车整治点严格查处。此外,还将对路面行驶和路边停放的泥头车进行集中清查。
措施四:成立联合整治组
市公安局交警局将积极联合市预联办,落实城管和交通部门派出专项力量开展联合行动,对泥头车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白天主要加强路段巡查管理和进源头点检查,晚上主要在车属单位和停车场站、建筑工地、余泥渣土收纳场(或倾倒点)、水泥沙石供应场等源头的出入口设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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