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气象局公开道歉叫好
南方日报
段思午 谭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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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气象台多次预报的暴雨未能如期而至,面对市民的批评,气象台专家在网站上公开致歉(详见本报昨日《东莞观察》C03版有关报道)。某些天气过程的预报,在世界气象界至今仍是难题。尽管有着这样那样“说得过去”的理由,但气象台的专家仍然在网站上公开向市民表示歉意,这是值得称赞的。
在东莞,并非每一个政府部门都够得上这种称赞。去年是东莞遭受洪涝灾害比较严重的一年,东莞市委、市政府为抢险救灾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为什么新老城区都出现严重内涝?为什么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出后,学校没有主动停课?为什么个别正在实施的防灾减灾工程却成了决堤的“罪魁祸首”?面对这些质疑,相关部门要么三缄其口,要么搬出种种理由说明“不可抗拒”,或者是基层执行力不够,就是缺少一个声音:向群众致歉。
笔者以为,致歉本身并不难,但致歉是一种表态,意味着承认工作没有做好。因此在某些部门眼中致歉成了“包揽”责任的标签,这可能是他们对致歉“羞于启齿”的主要原因。
现在监督政府部门工作最流行的一个词是“问责制”。今年东莞市三防工作会议上,市领导毫不客气地说,总结过去三防工作的教训,许多问题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发现后没解决;许多工作不是没有部署,而是部署后没落实。主要原因就是防汛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没有真正完善,每次出现问题都只停留在批评教育上,制度震慑作用打了折扣。
政府部门工作出现失误,主要面临上级单位的责任追究,可能最多的追究方式仅是口头批评。但对普通群众而言,政府部门的小失误,可能对他的生活产生巨大影响。正如某镇的瓜农,由于防汛工程未完工导致决堤,半年的收成打了水漂。他当然不能像上级部门一样决定谁负责谁下课,但他是否有权利得到有关部门的一声“抱歉”呢?如一市民在气象局网站留言所说:“一次两次的不准确并不代表什么,关键是态度好,错了能真诚道歉,这才是真正地为人民服务,我喜欢!”
古人有云:“错而能改,善莫大焉。”面对失误,敢于道歉,勇于担当,既是做人的基本要求,也是办事的基本准则。从这个意义上说,气象局不过是做了应该做的事。但是与上述现象相比,气象局的做法又显得难能可贵。
有些部门、镇街大谈特谈信息化建设、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行风建设,但是为什么一些市民的批评、质疑不能见光?一些建议、咨询长期得不到有效答复?是不好答还是不愿答?没时间答抑或不屑于答?个中原因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开明的政府需要坦荡的胸怀,转型的东莞需要广听民意。秉承“海纳百川,厚德务实”的城市精神,这也是东莞各政府部门应该做到的。愿气象局公开道歉的精神能够传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