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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逾10吨最高可罚款3万元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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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高建平)记者昨日从省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长袁纯清日前签署政府令,《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经省政府2009年第3次常务会通过,5月1日起施行。

此办法对处罚标准进行了调整。车货总重超过核定标准500公斤(含500公斤)以下的,予以警告;超过核定标准500公斤以上2吨(含2吨)以下的,处200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标准2吨以上5吨(含5吨)以下的,处1000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标准5吨以上10吨以下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标准10吨(含10吨)以上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办法》还规定,流动检测车发现超限车辆,不得当场予以处罚,应引导至检测站或货场,按照静态检测磅复查结果进行处理;对个人作出5000元以上、对单位作出2万元以上处罚决定的,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县、乡、村公路重要入口及节点位置,可设置限高、宽设施,限制超限运输车通行。

陕西治理超限超载,付出了很大代价。至目前,已有4名治超员在一线殉职。

2009年4月3日,在关中环线,咸阳公路局107省道泾阳超限检测站流动检测班,定点检测绕道逃检车辆。8时30分,车号为陕D29093三轴拉运石料车接受检查时,突然加速向左猛打方向逃逸,将治超员李涛挂倒并拖行十米左右,因抢救无效,李涛殉职。

2004年3月6日,车号为黑M04777的四轴货车从停车场向检测站猛冲,310国道姜谭超限检测站路政员范永强举停车牌示意其停车。司机王某竟加大油门开车将范永强撞倒,大货车从其身上碾过,因抢救无效,范永强殉职。

2005年11月21日,在312国道茶房超限检测站,车号为陕H03893的超限货车强行闯站,23岁治超员王少彤被撞倒拖行近20米,因抢救无效而殉职。

2008年3月20日,渭南市公路局106省道苏坊超限检测站检测二班正常检测过程中,车号为陕E61562的蓝色两轴拉沙车恶意闯站。由于闯站车辆速度过快,26岁的检测员熊礼博被撞倒,当场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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