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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猝死黑网吧判赔1.3万一案上诉后昨开庭,网吧方面辩称 少年猝死网吧 跟网吧黑不黑无关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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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猝死 判黑网吧赔偿1.3万 追踪

昨日,成都市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少年在黑网吧猝死的案件。凌晨时分,16岁的少年在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的网吧上网,却突发心脏性疾病猝死。其父母将该网吧老板邹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36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网吧老板承担5%的责任,赔付1.3万余元,其父母不服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

去年10月3日下午6时许,张亮(化名)与朋友相约出去玩。次日凌晨零时许,他们前往位于武侯区白佛桥的一家网吧上网。网吧的工作人员并未检查他的身份证,核对年龄,就允许他进入网吧上网。凌晨5时许,张亮突然晕倒在地,被送入省康骨医院,凌晨6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对他进行了病理解剖,明确其死因符合心脏性猝死。

随后,少年的父母发现,这家网吧并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就开门经营。“放任未成年人上网,网吧对我儿子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李女士夫妇将该网吧经营者邹某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鉴定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6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定,作为未成年监护人的父母,需承担95%的责任,判网吧老板赔偿损失1.3万元。张亮父母不服,提起了上诉。

昨日下午,此案在成都中院开庭审理。在庭上,张亮父母提交了事发当天媒体的报道作为新的证据,配发的图片中,对当时网吧的状况进行了反映。“这家黑网吧开在两间平房内,狭小的空间中密密麻麻地排列着二三十台电脑。”上诉代理人范律师说,也是由于事发后邹某害怕黑网吧暴露,才没及时拨打120,而是找了一个“火三轮”拉着张亮去了医院,延误了抢救时间。他们请求法院改判邹某对张亮的死亡承担全责,并支付各项损失共28.8万余元。

庭审中,邹某辩解自己和张亮是好友,张亮只是到自己家中玩。“当时村里通知不能开黑网吧,我已经准备把电脑进行处理了。”邹某说,事发时网吧并未营业。他的代理律师则认为,根据病理解剖可看出,张亮的死因源于其患有心脏病。邹某是否经营黑网吧,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与本案并无因果关系。

本报记者 董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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