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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3·14”事件3起放火案宣判两人死刑两人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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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4日,拉萨市小昭寺附近的商店正在燃烧新华社资料图
爆炸后喀什警方和医务人员赴事故现场救助伤员资料图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宣判了拉萨“3·14”事件中3起放火犯罪案件,洛桑坚才等5名被告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言人说,2008年3月14日、15日,拉萨市部分地区和达孜县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其间发生的4起放火犯罪案件,共烧死无辜群众12人,烧毁店铺6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其中3起案件已经审理完毕,并公开宣判。另一起案件正在审理中。

时间:2008年3月14日

案件:烧毁两店铺 致1人死亡

判决:死刑

2008年3月14日下午,被告人洛桑坚才加入打砸抢烧人群,在拉萨市北京东路、青年路等地对沿街商铺进行打砸。当日14时许,洛桑坚才伙同边吉(萨迦县人,另案处理)进入青年路“宏宇裤业”服装店内,洛桑坚才将店内的衣物点燃,边吉取出随身携带的一瓶汽油泼在火堆上助燃。该店被全部烧毁,躲在二楼的该店店主左仁村被烧死,造成经济损失约25万余元。

随后,洛桑坚才来到该路段的“牛魔世家”服装店,明知二楼有员工滞留在店内,仍将一件白色毛衣点燃后扔到店内货物上,致“牛魔世家”服装店被烧毁,造成经济损失约1132万余元。

洛桑坚才放火致1名被害人死亡,烧毁两家店铺,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法院依法以放火罪,判处洛桑坚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时间:2008年3月14日

案件:放火烧毁两店 致1人死亡

判决:死缓

2008年3月14日下午,被告人旦增平措进入拉萨市青年路“红光服饰”店内放火,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挂在店内的一件白色衬衣和一条裤子后逃离,致“红光服饰”店和紧邻的“花花公子”服装店被烧毁,躲在二楼的店主刘国兵、王新平夫妇跳楼逃离时受轻伤,女儿刘娟被烧死。两店被烧造成经济损失约90万元。

旦增平措故意放火造成1人死亡、2人轻伤和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旦增平措系受人鼓动、唆使参与打砸抢烧活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院依法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旦增平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时间:2008年3月15日

案件:店内放火致5人被烧死

判决:1人死刑 1人死缓 1人无期

2008年3月15日晚,被告人落牙、刚组、达瓦桑布等人砸开位于拉萨达孜县德庆镇318国道德庆村路段北侧的“五羊本田、嘉陵摩托车专卖店”,落牙将店内的电视机、电瓶充电机扔到店外,刚组用达瓦桑布提供的打火机点燃装有易燃物清洗剂的铁罐,引燃胶垫等物。落牙将店内的易燃物堆放到一起,让刚组放火点燃,并将燃烧的胶垫等物扔到该店通往二楼的楼梯处,向火堆喷洒清洗剂助燃。当火势蔓延时,落牙又搬来两个煤气罐扔进火堆中助燃,致使该店被完全焚毁,躲在二楼的店主梁智伟及其妻子吴红霞、儿子梁超凡和员工茹金亮、张勇涛5人被烧死。

法院依法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落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刚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达瓦桑布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店主一家被烧 小孩刚满8个月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言人表示,此次审理宣判的3起放火案件,是拉萨“3·14”事件中危害后果最为严重的部分案件。

“五羊本田、嘉陵摩托车专卖店”被烧死店主一家3口人和2名员工,其中小孩出生刚满8个月。

“宏宇裤业”服装店店主被烧死后,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红光服饰”店店主被烧死的女儿年仅19岁。被告人的手段残忍,罪行令人发指。发言人指出,判处死刑的2名被告人均系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西藏日报》

新疆喀什袭警案 2名主犯被执行死刑

4月9日上午11时,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对2008年8月4日制造新疆喀什市的暴力恐怖袭警案被告人库尔班江·伊米提、阿不都热合曼·阿扎提,宣布最高人民法院(2009)刑二复88044042号核准死刑刑事裁定书,对两名罪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据新华社

事件回放:

2008年8月4日上午8时许,喀什市边防支队集体出早操,行至怡金宾馆前时,突遭两人驾车袭击,并引爆车上的爆炸物。此次行为共造成17人死亡、15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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