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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两次返修可要求更换或退货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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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听时间:8日上午10:00-11:30

在线律师:唐岩(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陈小姐:我在商场买了一款手机,使用不久就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我找商家交涉,商家只答应给我修理解决。可修理了三次,还是存在质量问题。我现在可否要求退货?

唐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因此,若你所买的手机在质量保修期内,你可以要求商家给予退货处理。

金女士:两年前我与前夫经法院调解离婚,以离婚调解书确认,双方自愿将共同所有的一套房屋,赠与尚在外地的儿子,当时儿子也表示接受。此后房子一直没有过户,现在儿子想要回这套房子以备结婚,但是前夫却说没过户赠与无效,不愿履行。请问儿子是否可以要到这套房子?

唐律师:我国《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公证的目的与效力在于证明赠与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而经过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赠与,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应高于以公证形式所证明的赠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即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其效力远远高于公证书。根据举轻以明重的法律思想,你前夫想撤销经法院生效调解书确认的赠与的想法是错误的,也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刘先生:我现在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签了合同。合同中关于社保费一事,劳动合同写的却是由我自己缴纳。我应该缴纳这笔钱吗?

唐律师:你不需要缴纳这笔钱。我国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能就是否缴费以及缴费的金额和比例问题自行协商来规避法律的明文规定。《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为你支付社会保险费用。

10日上午10:0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饶奋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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