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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医院前院长涉嫌受贿40万

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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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上午,因涉嫌在购买医疗器械时受贿40万元,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前院长胡世兴在市一中院受审。面对指控,胡世兴反驳称,自己是一位“廉洁奉公的院长”。

检方指控,2003年11月至2005年12月,利用担任眼科医院院长的便利,胡世兴在单位采购医疗器械的过程中两次受贿:一次是胡世兴单独向供货商索要10万元贿赂;另一次是他通过中间人朱福楼(另案处理)索要30万元贿赂。

昨天是二审开庭。此前,一审法院已通过判决认定,“胡世兴向供货商索要贿赂40万元,并从其中分得赃款27万元”。一审法院因此判处胡有期徒刑11年。对此不服,胡提出上诉。

56岁的胡世兴拥有博士学位。昨天,他在法庭上反复提到,自己是一名“生活俭朴的知识分子”,也是一位“廉洁奉公的院长”。

面对指控,胡世兴推翻了先前的所有供述称,自己根本没有索贿40万元。曾经承认受贿,是因为检方找他调查时,正赶上国际中医眼科研讨会在云南召开。为了早点儿脱身赶去开会,他才编造了本来没有的受贿情况,以向检方“交差”。

昨天,虽然胡反复强调自己没有收钱,但检方提供的证据却显示,一些供货商证明胡确有受贿行为;另外一些证据还证实,2005年9月,眼科医院召开医疗设备采购立项会议时,研究决定招标采购19项医疗设备。但胡又加上了“欧堡全视网膜眼底照相仪”的采购项目,而该设备的供应商在国内只有一家。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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