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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了致命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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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广受社会关注的哈尔滨“10·11”故意伤害案件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当日9时,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号审判庭座无虚席。案件双方家属、社会各界人士及新闻单位记者近500人参加了旁听。

原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齐新、原哈尔滨铁路公安局信息指挥中心民警刘力男、死者林松岭的同学杨森出庭受审,检察机关公诉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其他4名涉案民警栾奡、李峰、李鑫宇、王金刚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哈尔滨“10·11”酒吧命案昨开庭审理

谁给了致命一击

检方指控

三名被告故意伤害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0月11日22时许,齐新、刘力男与齐新在公安大学培训时的同学王金刚、李鑫宇、栾奡、李峰酒后来到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李鑫宇在酒吧门前停车过程中,因经过站在酒吧门前的被告人杨森及其同学车亮、潘兴等人身边时车速过快,引起杨森的不满,杨森与王金刚、李鑫宇因此发生口角,李峰将王金刚、李鑫宇推进酒吧内。进门后,王金刚与李鑫宇又与站在门外的杨森争吵,杨森遂冲进酒吧内,用拳击打李鑫宇眼部、王金刚面部,并拽住王金刚撞击楼梯扶手,将王推至楼梯滑道,致二人受伤。经法医鉴定:李鑫宇遭他人外力作用,致左眼眶多发性骨折等,该损伤构成轻伤;王金刚遭他人外力作用,致多发性肋骨骨折等,该损伤构成轻伤。

期间,杨森的同学林松岭及车亮将李峰从酒吧内推打到门外,将其打倒,后被栾奡拉开。当齐新从酒吧内出来欲打电话时,杨森冲上去照其头部击打一拳,林松岭用事先在酒吧门前捡起的水泥块击打齐新头部一下,被人拉开。后林松岭再次击打齐新面部二拳,刘力男、齐新等人即把林围住、撕扯,刘力男打林头后部一拳,齐新踢林一脚。林松岭挣脱后跑开,刘力男、齐新随后追赶。林松岭跑至西大直街地铁施工护板处摔倒,刘力男上前按住林,用拳打林面部等部位数下,齐新用脚踢林头面部数下,被害人林松岭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林松岭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齐新头皮裂伤,双手外伤,属轻微伤。

双方均聘请了知名律师

为应对这场官司,林松岭家属聘请了高级律师胡凤滨等6名律师。犯罪嫌疑人齐新的辩护律师,是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于逸生。经历老年丧子之痛,林家人一直坚持杀人偿命,林松岭父亲林吉利表示:“只要法院能严惩凶手,我们宁愿不要任何民事赔偿。”昨日下午,林家聘请的代理律师表示,被告齐新和刘力男符合故意杀人的种种法律要件,“应以故意杀人提起诉讼,并应处以极刑”。

在昨日庭审现场,犯罪嫌疑人齐新拒不认罪,其辩护律师亦为其作无罪辩护。

昨日的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8时左右。

庭审焦点

焦点一:齐新是否踢打过林松岭?

在昨日的庭审中,犯罪嫌疑人齐新一再坚称,“我在整个事件中从未踢打过林松岭,唯一有一次踢他是我想踢掉他手中的水泥块,但还踢空了。”

庭审中,齐新的辩护律师一直为其作无罪辩护。“齐新对双方发生口角的情况都不清楚,而是多次受到死者林松岭的殴打,应属被害人。”

自从去年10月11日案发后,齐新和刘力男先后接受了10次调查讯问。但双方在前期的审讯中都未供出对方曾经打过林松岭的头部。

在前6次的审讯中,刘力男一直供述,他和林松岭在撕扯时并不知道齐新踢打过林松岭的头部。但在之后的审讯中,他却称当时齐新一直站在死者林松岭的头肩部,并用脚对林的头部进行踢打。

昨日,面对公诉机关的质疑,刘力男说,“我和齐新是同事,也是朋友,我不想从自己的口中将他供出来。”

同样,齐新在对公安机关的前9次讯问中,也没有供述刘力男在打斗中曾用拳头击打林松岭的下颚。

齐新表示,当时刘力男是为了帮他,才出手的,他这么做是因为朋友之间的感情。

“在看守所的几个月里,管教人员一直教育我,我认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所以才说了实话。”齐新说。

对此,在昨日的庭审中,齐新同样表示,他这样隐瞒实情,也是因为朋友之间的感情。“而且,刘力男也是因为林松岭首先打了我,他才出手帮忙的。”

焦点二:视频证据到底说明什么?

林松岭的死亡,是因为混乱中头部多次撞击到硬物所致,与齐新无关。——齐新的辩护律师

“在18秒的时间内,林松岭头部十余次受到撞击,平均每一秒多就受一次撞击,这简直是信口开河。”——公诉检察官

公诉机关首先出示了案发时在糖果酒吧内的视频证据,为了方便法官及旁听人员更清楚地看懂事情经过,在这段16分钟的录像上,公诉机关特意在视频的每个关键节点上为每个当事人做了标注。

录像上详细记录了事发当晚,当事双方因停车发生口角、多次厮打以及被害人死亡的全部过程。尤其是在林松岭死亡前几秒,公诉机关更是详加说明。

这段录像同样也被齐新的辩护律师作为重要证据,由于要对齐新作无罪辩护,齐新的辩护律师对录像的处理更煞费苦心。除了在视频上标明人物外,还特意加强处理了22点10分44秒至22点11分10秒这段时间内——双方在楼梯内打斗视频中林松岭的身影。

通过对画面的处理,齐新的辩护律师试图说明在打斗中,身高1.92米的死者林松岭的头部十余次撞击到墙面、墙边的铁质暖气片以及铁质电闸箱。

齐新的辩护律师希望这段录像可以说服法官:林松岭的死亡,是因为混乱中头部多次撞击到硬物所致,与齐新无关。

但随即公诉机关就给予了反击。就辩方出示的视频,公诉机关对录像片段进行了截屏对比。通过24幅截屏照片的对比,公诉人称,从现场模糊的画面中,根本无法看清混乱中死者林松岭多次撞击头部。

“在18秒的时间内,林松岭头部十余次受到撞击,平均每一秒多就受一次撞击,这简直是信口开河。”检察官说。

焦点三:林松岭系头撞铁护板致死?

在林松岭头部撞击铁护板后,铁护板出现了变形。

——齐新的辩护律师

“没有发现因头部撞击其他硬物致死的迹象。”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副主任法医师王坚

“他(林松岭)倒下之后,头部距离铁护板有20厘米的距离。”——被告人刘力男

对于整个视频录像的最后几秒,双方展开了更为激烈的辩论。按理说,公布的录像画面,应是最直接地说明林松岭死亡前的最后几秒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因为距离较远,录像非常模糊,只看见几个人影在远处晃动。

当时,林松岭在前面奔跑,刘力男在后追赶,齐新紧随其后。

据齐新供述,当时,他看到林松岭跑到地铁工地的铁护板旁被一个小沙堆绊倒,“我听到了‘咣当’一声”。

“你说的‘咣当’指的是什么声音?”公诉人问。

“应该是头部撞到了铁护板。”齐新说。

齐新的辩护律师表示,在林松岭头部撞击铁护板后,铁护板出现了变形。

昨日下午,对死者进行司法鉴定的两名法医亦出庭作证。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副主任法医师王坚说,根据相关机构的司法鉴定,林松岭的死亡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导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没有发现因头部撞击其他硬物致死的迹象。”王医师还解释称,两者在病理上存在差别。

但公诉方却举出了被告人刘力男口供对此予以反驳,刘力男说,他在追赶林的过程中,确见林被沙堆绊倒,但并没有听见撞击铁护板的声音。“他(林松岭)倒下之后,头部距离铁护板有20厘米的距离。”刘力男说。

据新华社、新文化报、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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