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本该办理五保户手续,却在村支书面前吃了“闭门羹”—— 不交钱?够条件也不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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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冯玉兰本来符合办理五保户手续,但村里就是不给办。采访中,村支书称为此事他往县里跑了30趟催办此事,但县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却说,没见到村干部跑了30趟。“国家对符合五保户条件的困难群众,政策是应保尽保,没有指标限制。”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延津县马庄乡老刘庄村。冯玉兰的邻居告诉记者,今年80岁的冯玉兰一辈子无儿无女,老伴10多年前去世后,她的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吃饭穿衣都要靠亲戚邻居接济。
冯玉兰的亲属多次找村干部要求为其办理五保户手续,可村支书郭建德说,冯玉兰必须先把1亩多地交出来,或者交1300元承包这1亩多耕地的钱,才能办理。村民们说,在老刘庄村,像冯玉兰这样符合办理条件但还没办五保户手续的孤寡老人还有曹守敬、丰国玉等人。
村民们说,村里其他符合条件的,都是其亲属们交了1300元的承包地的钱后,才给办理的。村干部收钱后,没开任何票据。
昨日,记者采访了村支书郭建德。他说,收1300元钱是按政策来的,这些五保户需交出自己的责任田,才能享受此项待遇。可他们的责任田现在都由其亲属代种,亲属不愿交,只好让他们拿出1300元的土地承包费。
问及收钱依据,郭建德称,是村里根据情况定的。“冯玉兰的亲属们不愿交地,又不愿交钱,说是自愿放弃办五保户手续。”他还说,村里前两年就把给他们办五保户的申请报到县里了,“我前后跑了30趟,催办此事,人家不批,咱有啥法!”
此后,记者采访了延津县民政局最低保障科科长陈乐彦。陈科长讲,半个月前,他们才收到老刘庄村两个孤寡老人的材料,下个季度审核后就会批下。“哪见到老刘庄村干部跑了30趟?国家对符合五保户条件的困难群众,政策是应保尽保,没有指标限制。”
那么,办理五保户手续,是否应收耕种其责任田的人的费用?
新乡市民政局最低保障科科长苗继锋说,国家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一年补助1100元钱。2006年以前规定,是将五保对象的责任田收到村集体,其收益补充到对五保老人的补助部分。2006年1月,国家又出台新规定,其责任田不再收回村集体,由五保供养对象交由他人代耕,其收益归该五保供养对象所有。另外,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我们已对郭建德等村干部收费行为及拖延办理五保对象手续的做法进行了批评,目前正调查此事。”苗继锋说。
无儿无女的冯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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