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大综管”:先行先试的改革试验田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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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周一,大晴。
这天下午的龙岗区文化中心小剧院视频会议室,气氛严肃庄重,龙岗区历时一年半的“大综管”新格局实践,再度开启走向深化的大幕。就在这个中心主会场之外,龙岗全区13个街道的视频会议室内,相关人员端坐于前,这在中心主会场的大屏幕中一览无余。
这场名为“深化‘大综管’暨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扫雷工作”的会议上,龙岗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大综管新格局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发至全场。龙岗区委书记余伟良在会上透露,从2007年8月启动的一年半时间里,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先后5次对龙岗区“大综管”作出充分肯定,在今年深圳市两会期间不仅再次予以“大综管”高度肯定,而且提出总结推广“大综管”经验,把推广“大综管”与全市保稳定联系起来。据此,龙岗首创的“大综管”新格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延展和推广。
有观察人士认为,历时一年半时间的“大综管”新格局,在落实深圳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背景下,其探索意义尤显深远。作为进一步深化“大综管”宗旨之一的“探索管理体制改革的试验田”,正是龙岗这番“先行先试”改革的最好注脚。
实践集聚了基层智慧
“‘大综管’不是凭空想出来的,是基层智慧的结晶,是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一项探索。”龙岗区委书记余伟良在会上说道。
位于布吉街道的南三社区,正是基层探索的一个样本。该社区由新三村、南门墩两个片区组成,面积约0.658平方公里,据统计拥有房屋1561栋、22754套,总人口约8万余人,其中户籍人口5000多人,流动人口7.5万人左右。
“这是一个人口较密集的城中村社区,在未实行‘大综管’网格化管理之前,虽然经常开展对各类安全隐患及‘六小’场所的整治,但效果不佳,回潮现象严重”,该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据悉,自2008年开始,社区严格按照“大综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大综管”新模式,狠抓“人员、责任、管理三个到位”,把“大综管”工作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我们首先对社区工作站的资源进行再分配,分成‘综管员’和‘问题处置组’两类,再与‘执法队’协同”,布吉街道执法队队长唐建新长期挂点南三社区,摸索出行之有效的办法。据悉,南三社区共分成50个网格,每个网格有一名“综管员”,每人负责“盯”450—500套房子,主要职责为计生查环查孕、出租屋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安全隐患排查及跟踪等工作。
南三社区工作站站长凌文通告诉记者,经过街道和社区对“大综管”的革新,真正做到了社区管理不留死角,有效整合了社区人力资源,还实现了隐患整治后续监管。同时,积极创新了执法协同模式。
社区的实践,得到龙岗区领导的关注和重视,龙岗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在日前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进一步深化“大综管”的工作思路,不少内容就从南三实践中提升而来。
“推行一年半以来的‘大综管’新格局,究竟发挥了哪些作用?在实践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基层对于‘大综管’有何要求?”带着这样的疑问,受龙岗区领导的委托,龙岗区委政法委的调研人员奔赴13个街道,深入走访和调研。“春节后初七上班的次日,我们就来到各街道调研,就进一步深化‘大综管’工作,听取各街道一把手的意见和建议”,龙岗区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针对全区13个街道开展了全面而深入的“大综管”调研。
让实践更加科学和可行
“在基层的调研中,我们发现‘大综管’作用发挥得不错,但和原来预期目标还有距离,一些体制机制问题制约着‘大综管’工作”,龙岗区相关人士介绍,“责任网格”的划分便是针对旧有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这成为龙岗区《实施意见》的核心要求之一。
龙岗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以前网格划分不平衡,有的以行政区域来划分,有的按照社区、居民小组等地理网格划分,并不是我们要求的真正意义上的‘责任网格’。”
记者看到,“责任网格”的实施和思路在《实施意见》中得到明确表述:“网格应当从‘地理网格’转变为‘责任网格’,做到‘网中有格、按格定岗、人在格上、事在网中’。网格划分的主要指标是网格内的出租屋(包括商住和工厂企业)和外来人口的数量,参照指标为每400—600户或1000—1500人划分一个责任网格。”
“我们这次划分‘责任网格’主要出发点便是让划分更加科学和可行,让网格管理员能有管理的能力,能够真正办得到,便于责任的最终落实!”相关人士如是说。
于是,“基本力量”和“机动力量”的设计出台。按照“工作成网、责任到格、任务量化”的基本原则,龙岗彻底整合基层协管力量,最终形成“基本力量”和“机动力量”两个组成部分,两部分“平时为掌、战时为拳”;整合的具体对象则包括出租屋、计生、劳动、城管、工商、文化、安监、建设、国土、应急指挥等基层协管力量。
记者同时了解到,区“大综管”平台下原有的“六大中心”,扩充为应急协调系统、安全管理系统、计生管理系统、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系统、群防群治系统、物业管理系统、城市管理系统、信息系统等“九大系统”,并纵向延伸到街道和社区。
为保障“大综管”深化工作顺利开展,龙岗还将建立完整的组织协调机构,区、街道、社区三级将成立相应的“大综管”工作机构,在全区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工作系统;同时实行全新的财政保障体制,根据“费随人走”、“费随事转”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大综管”机构的基本支出、履行职能的项目支出和整合以后综管员队伍工资福利支出,都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先行先试依然在路上
对于龙岗区“大综管”的实践,有观察人士认为,这在当下尤其具备独特意义。无论从深圳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的落实上看,还是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先行先试”、“先行一步”等思路的实施,龙岗在城市与社会管理领域的探索和改革都是非常有价值的尝试。
无论是从实施已久的“大综管”还是“扫雷”行动,将矛盾和问题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的理念,都已深入人心。记者昨日从龙岗区司法局了解到,去年他们共组织律师近100人参与“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参与解决重大纠纷和化解基层矛盾;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去年排查各类纠纷隐患6230件,调解矛盾纠纷23832件。
“作为‘大综管’重要内容之一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系统,我们将协同配合相关部门,系统开展‘大调解’、矛盾排查化解等各项工作;今年将充分利用各街道的社会矛盾人民调解中心和诉求服务中心,尽力疏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让‘大综管’的作用进一步彰显”,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如此表示。
另一方面,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对龙岗出租屋实施分类管理的构想,也在“大综管”实践中得到深化。据区出租屋综管部门负责人介绍,区委书记余伟良曾就出租屋管理试点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出租屋分类管理的构想很快在全区成为现实;而该部门将2009年定为“分类管理年”,将以深化“大综管”新格局建设为动力,以提升出租屋分类管理工作水平为主线,将分类管理工作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的始终。
不难看出,化解基层矛盾的实践体现了“政通人和”的宗旨,出租屋分类管理则成为基层服务管理的有效尝试。而这一切,都让“大综管”的深化工作有了更加贴近基层的新内涵。
撰文本报记者唐毅特约记者余世猛通讯员秦小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