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民工参保人数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杨丽萍)市社保局昨天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月底,农民工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人数达到581.361万人,其中参加综合医疗保险35.35万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143.71万人,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402.30万人。我市农民工参保人数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近年来,我市致力于完善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在内的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2006年6月,我市正式实施《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008年3月1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实施,将农民工医疗保险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了农民工医疗保险待遇。农民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执行,药品品种目录由原来的1200种提升到目前的2077种;农民工最高限额封顶线由原来的6万元提升到现在的15.5万元;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起付线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三级医院降为300元、二级医院降为200元、一级医院降为100元);住院期间使用规定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一般医用材料等的费用,列入记账范围的比例与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相同;门诊大病的记账比例由50%提高到90%;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记账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90%;输血费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床位费标准由27元提高到35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