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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广告 医院法人被训诫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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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代丽丽)今天上午,市卫生监督所首次举办不良职业医疗机构训诫会,将2008年第四季度监测到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15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召集在一起进行普法教育。

这15家医疗机构是:北京德胜门中医院、北京恩济中医医院、北京长虹医院、北京万寿康医院、北京中仁中医医院、北京中科联合白癜风医院、北京建国医院、北京京仁医院、北京广慈中医药研究院广济中医医院、北京市崇文区红十字会国龙医院、北京国医药研究院崇文天易中医门诊部、北京欧亚前列腺医院、北京天乐医院、北京中研医院管理中心东城中医医院、北京华山医院。

据市卫生监督所介绍,工商部门对2008年广告的监测结果显示,涉嫌违法发布的广告当中医疗广告排在第一位,仅在平面媒体上发布的涉嫌违法广告就达到3500余条。去年第四季度全市违规发布医疗广告1187条,由今天被训诫的15家医疗机构发布的就占到了近九成。这15家医疗机构全部是民营医院,并且都是“再犯”,情节严重的甚至已经被处理过40多次,但是依旧屡教不改。这15家医疗机构所犯的大多数错误是未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广告、以医疗资讯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或者在广告中涉及药品、诊疗方法等。

市卫生监督所表示,为了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今后将加大媒体宣传曝光作用,每周对10种报纸进行监测,凡是违规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都要在北京卫生监督网上公布。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法人进行定期警示教育,并向社会公布。J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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