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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成熟社区逐步取消化粪池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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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社区公共停车场,降低噪声,控制废气

社区内饮食业单位基本实现“油改气”

医院、科研机构等单位产生的废弃物实现100%无害化处理

本报讯 (记者全杰 通讯员穗城管、岳嘉)昨日,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社区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对社区内的“三线”治理、排水设施改造建设等7项工作作出了明确的整治要求和目标。

社区整治目标:

环境综合整治 精细化管理

《意见》提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精细化管理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网络,优化整合管理服务资源,逐步营造 “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生态环境协调、长效管理到位”的城市社区人居环境。

广州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将实现社区环境整洁优美,惠民便利。具体将综合开展清拆违章建筑、整治不规范防盗网、清理建筑物天面垃圾杂物、规范户外广告招牌、改造社区排水管网和道路通行、“三线”下地以及立面整饰等工作。

社区综合整治内容:

“三线”下地 改善排水

广州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内容包括了“三线”治理、排水设施改造建设、社区道路改造建设等7项内容。

其中,将对社区“三线”进行下地处理,暂未能下地的应该统一定位布设,线路整齐规范,及时清理废弃管线、标杆、电箱等;对排水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对社区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在条件成熟的社区逐步取消化粪池;社区道路改造建设将抓好社区道路改造建设,落实社区道路硬底化,修复坑洼破损道路等。

另外,将抓好公共绿化改造建设,因地制宜实施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分阶段推进旧城社区绿地率基本达到30%以上;对建筑外立面进行整饰,对社区内有明显污迹、残损、严重变色等情况的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饰或修补,并结合城市历史文脉,按照“修旧如旧”原则,营造具区域特色的建筑立面容貌;规范社区内建筑物防盗网统一安装在内侧或与外墙平齐,并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飘雨篷设置整洁、美观,保持完好。

同时还要求落实社区内相应公共服务设施,各级政府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五个一”工程的要求,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确保社区拥有适宜适量的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精细化管理内容:

园林绿化 管养到位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了“加强社区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并且对如何做到精细化管理做出了明确说明。

园林绿化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完善社区道路设施养护、园林绿化维护管养的日常化管理,做到社区道路平整、畅通,道路开挖、牌杆亭站栏设置管理有序,社区绿化养护及时、环境卫生良好、古树名木及各种珍贵树种保护措施到位。

社区“三线”、排水系统也着重进行精细化管理。《意见》要求建立完善社区管线、建筑物外立面的日常化管理规范和监管,做到社区管线按行业标准规范管理,现有管线逐步下地,建筑物外立面及时清洗、粉饰,保持整洁;要建立完善社区排水系统的日常化管理规范和监管,做到社区逢渍必疏、逢堵必通、逢缺必补。

对于社区的环境保护,《意见》也明确提出要规范设置公共停车场,控制和降低噪声、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无从事无证洗车、维修车等作业;同时要建立完善社区环境保护的日常化管理规范和监管制度,做到社区内饮食业单位基本实现“油改气”,油烟稳定达标排放;污水、噪声达标排放;医院、科研机构等单位产生的废弃物实现100%无害化处理。

《意见》还要求建立完善社区内公建配套的日常化管理规范和制度,由规划部门按照规划对社区要求建设公建配套设施,各区政府、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公建配套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工作;建立完善社区环境秩序管理的规范化,做到社区内广告招牌规范设置,“六乱”、违法建设现象有效控制,工地文明施工、临街商铺、集贸市场等管理有序。

同时还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社区四害消杀工作,做到有专职人员定期负责开展公共场地除“四害”工作;“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提倡公众参与:

志愿服务 建立制度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了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精细化管理还特别需要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

《意见》提出,可以试点开辟社区志愿服务基地,连通社区志愿服务供需渠道,建立经常性的志愿服务制度,鼓励和引导社区群众广泛开展志愿活动,共同参与社区环境容貌管理工作。同时探索制定有利于社区民间公益性组织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培育能够协助政府承担事务性工作、提供公益性服务的社区公益性民间组织,支持社区民间公益性组织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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