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赞成取消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新闻晚报
□晚报特派记者 张勇 北京报道
金融危机来袭,经济问题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话题之一,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昨天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工会组织的作用”专题采访活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负责人接受了中外记者的采访。
不要在劳动报酬上打主意
当被问及 “当前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可以取消”时,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李守镇表示,工会不赞成取消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李守镇说,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要继续调整收入分配格局,要提高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我们认为,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是维护普通劳动者利益的一个主要手段,也是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从事正常劳动所得到的最低工资标准。我们也可以认为它是普通劳动者最基本生活的保险绳。
当前我们的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取消最低工资标准不是解决企业困难、度过难关的根本所在,根本上要企业和员工同心同德、坚定信心。取消最低工资标准将影响到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也会挫伤劳动者对企业的感情,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所以我们不赞成。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应该从长计议,应该集中精力调整产品结构、开发品种、调动职工积极性,不要总在职工的劳动报酬上打主意。
裁员超10%以上要报批
在回答“工会在缓解劳资矛盾、保障工人权益方面有没有出台硬性规定”时,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表示,企业遇到一些问题进行裁员时,一次裁员超过20人,或者是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要报劳动部门批准,要和工会协商,听取工会的意见,这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张鸣起说,全国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在企业提出裁员的时候,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审核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企业共同协商,把这个事情有序地开展好。如果企业没有接受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工会认为这个意见和建议还要坚持的话,要向劳动部门反映,希望劳动部门从行政执法的角度注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实行裁员,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他说,当前全总开展的“共同约定行动”中一项重要内容即是“保岗位”,要求企业工会主动提出这方面要约,与企业一起承诺“不裁员、少裁员,不减薪、少减薪”。
两个渠道帮农民工维护权益
就如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张鸣起表示,从城市工会和农村工会两个渠道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
张鸣起说,农民工到城市,工会把农民工作为工人当中一个新成员,他们到城里的企业来工作,就是企业的劳动者,就是这个企业的职工,我们要维护他们的利益,在企业工作,不管你是从城市来的,还是从农村来的,大家都要同工同酬,一视同仁。
《工资法》正在起草中
有记者问:“之前一直有报道称工资条例或者是《工资法》在起草过程中,这部法律调整的范围有哪些用人单位,有没有哪些关键性的问题可以透露。 ”
张鸣起指出,建立工资增长的机制是去年的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来的,也是党的十七大提出和强调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也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就是工资集体协商。这个制度要求,在企业经营状况比较好、效益比较好的情况下,通过工会和企业的协商来提高企业职工的工资,使他们能够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在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效益下滑时,还是要坚持这项制度,通过工会和企业的协商,尽量不降薪、少降薪。
张鸣起表示,《工资法》正在起草中,还没有到征求意见这个层次上,所以这个问题需向有关立法部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