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摩托在家“猫”了一年多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泰安3月8日热线消息 泰城一市民在一摩托车代销点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商家以暂时没有发票为由没有开具发票,许诺两周内开具发票。两周后,代销点人去楼空,市民遇到了无法挂牌上路的难题。
市民安先生拨打本报维权热线说,他于2007年8月8日在东湖公园附近的一处摩托车代销点购买了一辆钱江摩托车。安先生说,当时代销点的工作人员说暂时没有发票,让他两周后到代销点取发票。两周后,当安先生来到这家代销点时却发现,代销点已经人去楼空。安先生说,他的所有证件都齐全,但就是因为没有发票,车管所不给摩托车挂牌。他也找过代销点的房主,房主也不知道老板去了哪里。因为担心检查,安先生从2007年购买了摩托车后,就没把车骑到路上去。
泰安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解释,给机动车挂牌要求出具发票是为了防止盗窃来的赃车经过挂牌后变为合法车,安先生想挂牌就必须开具发票。泰安市消协工作人员称,只要安先生的摩托车为正常购买,就可以拨打摩托车生产厂家的电话寻求帮助,让其他摩托车经销代理点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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