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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患病去世 公婆儿媳法庭相见争房产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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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杜雯)儿子不幸得白血病去世,此后他的父母和儿媳为一套房产而纠纷不断。儿媳起诉请求按遗产分割,而他的父母也起诉称,购买房屋时虽是儿子的名,却是他们出资,房子一直都属于他们。昨日,成都市中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王华夫妇说,多年前,他们一直在攀枝花,为了退休后到成都居住,2002年12月,他们两位老人用多年的积蓄,购买了位于罗家碾的一套住房。为了把儿子王军的户口从攀枝花迁移到成都,方便他在成都找工作,二老在买房时,将房屋登记在了王军的名下。2005年,王军与刘丽结婚,生育了一个孩子。但谁知婚后不久,王军就被确诊患有白血病,一直在外地治疗。为了防止登记在他名下的房产在日后产生纠纷,他们与儿子商量,用委托售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到王军母亲的名下。由此,王军的父亲受王军的委托,将房屋“出售”给了王军的母亲,王军的母亲顺利取得这套房屋的产权。

2007年4月,王军去世,他的妻子刘丽得知王军的父亲作为被委托人,将房屋“卖”给了王军的母亲后,起诉到了法院。刘丽称,当初王军的家人称为了拿钱给王军治病而卖房子,后来才得知房屋被“卖”到了他母亲的名下。她认为,这样“自己卖给自己”的买卖关系应属无效。由此她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过户无效,并按遗产分割此财产。

得知儿媳告到了法院,王华夫妇也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这套房屋从一开始就属于他们。但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认定现有证据只能证明是王军自己购房,与父母无关,因此王华夫妇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此后,他们提起了上诉。

昨日庭审中,王华夫妇的代理人提出,当初买房的资金是由王华夫妇出的,儿子当时根本掏不起这个钱。而且,买了房子后,房子一直由王华夫妇使用、占有,儿子根本没有住过,他们当初买房的真实目的也只是为了帮儿子解决户口问题,而并不是要将房屋赠送给儿子。

对此,刘丽的代理人认为,当初的合同是王军所签,没有证据证明房屋是王华夫妇购买,此房是王军自己购买,纯属在成都安家方便生活。

目前,此案仍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之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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