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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头狱霸”打死了李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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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看守所门口

李荞明

新华社昆明2月27日电(记者王研)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27日17时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日前社会极为关注的“躲猫猫”事件检察机关调查结论: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系因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拳击头部后撞击墙面,导致受伤死亡。

据检察机关发言人刘小凯介绍:1月28日,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以李荞明是新进所人员等各种借口,多次用拳头、拖鞋等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2月8日17时许,张涛、普华永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其间,李荞明被普华永猛击头部一拳,致其头部撞击墙面后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12日死亡。

通过法医学家对尸体进行检验并进行死亡原因鉴定,证实李荞明系多次钝性外力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人为逃避罪责,共谋编造了李荞明系在玩游戏过程中,不慎头部撞墙致死的虚假事实。张厚华等人的犯罪事实及其串供行为已有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报告及同监室所有在押人员的供述等证据证实。

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晋宁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赵泽云免职

●晋宁县公安局局长达琪明行政记大过

●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闫国栋行政记大过、免职

●晋宁县看守所所长余成江撤职

●晋宁县看守所副所长蒋瑛撤职

●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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