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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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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 朱小勇 李朝涛 熊佳焰 通讯员 穗仁宣) 昨日上午,市人大代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说,作为地方法院没有权力就某一个法律的适用作出一个统一解释,这样容易导致法官在判案时只是单纯地遵守,而忽略了法律本身。这番话的矛头直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的《类型案件统一处理方法》。

针对近年来商品房预售纠纷案中出现的典型问题,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类型案件统一处理方法》,通过问答的形式对“交楼”标准、面积差异、验收标准等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了具体解释,一手楼纠纷实行统一审判尺度。葛洪义对此表示,市中院有关负责人也曾解释说这不是一个规范性的意见,“但是客观上就是要求他们的法官必须遵守。”葛洪义说,“我觉得如果制定一个关于某某法律的适用问题,这就是规范性意见,这样是不行的,这个不属于法院的权力。”他表示,如果合议庭对某个案件的解释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去对法律本身作出这样的适用性意见,“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一定要分开,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否则就不公平了。”

葛洪义表示,各级法院所面对的都是同一部法律,中间不应该掺杂任何东西,除非有法定的权力改变了它,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改变了它,其他各级机关都不能因为这个法律有不同的理解就弄个规范性的意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余明永回应称,统一裁判尺度是他们一直在做的事情,葛代表有不同看法,有他的道理。统一尺度一是提高法院的公信力,二是提高裁判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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