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拟重启私房报建制度
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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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拟重启私房报建制度
“城中村”、旧街区私房多而且无序,政协委员建议调整“禁止私房报建”管理方式
核心提示
在海口这座省会城市里,有大大小小的“城中村”60多个。走进这些“城中村”,看到许多与现代化城市格格不入的景象,如“城中村”里大大小小的私房,无序而拥挤,居住在这里的居民常年只能看到“一线天”。
今天,政协海口市12届3次会议开幕。昨日,一些政协委员在报到时已提交了不少提案,记者在100多份提案中发现,有5位政协委员都在关注一个共同的话题——私房报建。在这几位政协委员看来,有“城中村”就必然有私房,而私房不能报建导致私房的建设出现了无序、混乱的局面,故建议有关部门调整禁止私房报建的管理方式。
记者 罗孝平/文 单正党/图
记者调查
海口“城中村”
私房多而无序
在海口三亚下街,房子很多,低矮,拥挤,横七竖八地建着,一些道路都为这些房子让路。老黄一家祖孙三代挤在一起,两层的小房子一共不到30平方米,更要命的是房子时常漏水、墙壁上有很大的裂缝。“我们不敢重建,现在政府不允许私房报建,要是我们将房子建好以后被拆了怎么办,那时连个安身的地方都没有了。”近些年来,房子越来越破旧了,老黄就时常修修补补,可无论怎么修补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老黄也动起了重建房屋的念头,可是他的一些邻居盖的房子被城管执法部门警告或者拆了。这使家境贫穷的老黄只好打消重建房屋的念头。
沿着海口长堤路往东,记者进入一个小巷子里。在一片低矮的民房处,记者注意到了一栋特别的老房子,该房大部分都是木质材料,各个房间用木板隔开,木板与木板之间住了五六户人家,每户人家都配置了餐具。“一到烧火做饭的时候,我们都担心会发生火灾。”居民们说,那房子早就该拆了重建。可对于既买不起商品房,又无法在自家宅基地上重建的这些居民而言,只能苦守着老房子不敢拆。
但是,在部分居民不敢拆除破旧私房重建的同时,另一部分“大胆”的居民则在悄悄地对抗着政府的规定——偷偷地新建、改建自家的私房,建好后自己居住或者出租给别人,这样的人在“城中村”中的比例不在少数。当然,也有个别居民因违法盖房被有关执法部门拆掉了。
记者行走在海口坡博村、道客村、金花村、丁村等多个“城中村”,只见高低不齐的各种私房挤占着每一寸空间,“城中村”里的道路一般都比较狭窄,有的只能容得下一到两个人通行,小汽车甚至是摩托车都很难通行,万一发生火灾或有人突发急病,消防车或急救车根本无法进来。记者调查发现,海口各“城中村”里的私房很多,而且基本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
委员观点
禁私房报建有4大弊端
海口市城市建设起步较晚,旧城改造尚未完全展开,城市居民点(“城中村”、旧街区)基本上没有做过大的动迁,造成其所占城市建成区的比例相当大。随着人口不断增长,“城中村”、旧街区的居民存在相当大的新增住房需求。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却对私房报建实行“一刀切”,停止一切私房报建,可结果是私房仍然在建,并且建设更加无序,见缝插针,压住了地下管网。受这种情况的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逐渐恶化。
政协委员邓爱军认为,政府部门对于个人私有住宅规划报建问题采取只堵不疏的管理方式,并因此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一是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不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居民不能依法申请个人私有住宅报建,一方面导致个人已合法取得的土地无法报建,造成土地的闲置浪费,另一方面擅自建房的居民大多按自己的地块形状,以自行设计、施工的方式进行建设,甚至占用公共建筑用地,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二是影响城市整体形象,不利于城市长远发展。个人建设住宅的情况往往由其自主决定,一方面不考虑公共活动空间、排水排污、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造成房屋布局混乱、建筑密度大、污水四溢、垃圾乱堆乱放,使得部分片区城市功能严重缺失;另一方面这些个人私有住宅不仅风格色彩不一,而且有的连房子的走向都不在一条平行线上,影响了城市景观。三是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有些个人建设住宅在满足家庭住房需要后,还通过违法加建私房来出租,由于出租屋外来人口集中又缺乏有效的管理,社会治安隐患较为突出。同时,私有住宅一般消防设施不配套,而住宅又非常密集,不少都是“握手楼”,加之建设缺乏规划,其中道路往往十分狭窄,消防车难以通过,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再加上,私有住宅的建设没有经过必要的监督和验收,多数未达到抗震的要求,房屋质量无法保证,特别是一些高楼层的个人私有住宅,这方面的问题较突出。由于缺乏监管,私房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也容易引发事故。四是认定违法建筑难,不利于“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多数居(村)民的土地及房屋存在权属手续不完善等情况,这给违法建筑的认定带来一定难度,而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在“城中村”比比皆是,“城中村”中私房的无序建设严重干扰着城市规划的实施,也增加了政府日后对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的成本。
委员建议
重新启动私房报建制度
建议政府调整私房报建“一刀切”管理方式的政协委员,除了邓爱军,还有其他4人。海口市政协委员庞诚认为,私房在海口这样的一个城市大量存在,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也有其合理性,所以不应该将其全部扼杀。庞诚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海口市私宅管理的法规,依法来处理“城中村”私房的各种问题,改变目前私房报建只堵不疏的局面,允许符合相应条件的私房报建,既保障政府的政策能得到有效执行,有利于旧城改造,也维护建房群众的合法利益。
私房偷着建,房屋质量如何保障?处于这样的考虑,政协委员黄健希望政府重新启动私房报建制度,同时,加强对私房质量的监管。
庞诚介绍,因为私房质量难以保证,海口部分旧街区曾发生过私房倒塌的事故。
部门回应
相关规定正在征求意见
“当初,我们对私房实行‘一刀切’的管理方式,主要是处于对城市整体规划和城市环境的考虑,可是我们现在已经逐渐意识到这种管理方式的缺陷。早在去年,我们就酝酿对私房的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现在,有关于海口私房报建及私房管理的草案已经出台,并已报法制局。”对于几位政协委员的提案,海口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海口市法制局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介绍,今年春节前,《海口市主城区个人建设住宅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草案)》已经出台,并将该草案在网上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以求更加符合民意。“本来,现在距离我们公开征求意见的日子已经过了,可是在春节期间,市民所提的意见不多,因此现在我们还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目前征求到的意见看来,大家对这个草案的部分条款存在争议,我们正在做进一步的修改。”该负责人表示,进一步的修改只是对部分条件的调整和修正。总体而言,该规定拟对以前的管理方式做出调整,对符合要求的私房允许其报建。下一步对该草案修改后报政府审议,若审议通过,就可以公布实施了。
草案规定
私房报建
6条“铁律”
草案规定,私房报建的前提是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此外,个人申请建设住宅应当符合6个条件:(一)个人住宅单独建设的,建筑高度不超过4层,底层层高不得超过4米,二层以上层高不超过3.3米;(二)按照住宅使用功能建设,不得改变住宅使用性质;(三)建筑物主要朝向间距应符合有关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四)建筑物不得占压用地红线,不得侵占城市道路、公共绿地、水系河道、公共空间、邻里通道、市政管线埋设区域;(五)建筑物不得破坏市容市貌、妨碍交通、影响消防安全;(六)处理好供水、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
为解决建设规格不统一、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等难题,《草案》要求,个人建设住宅鼓励采取“用地整合,统一规划,联合建设”的模式。若符合这个模式,在符合详细规划和有关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用地面积达到800平方米的,建筑层数可按多层控制;用地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的,建筑层数可按中高层控制;用地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建筑层数可按高层控制。在鼓励整体开发的基础上,个人住宅单独建设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允许的,但要求建筑高度不超过4层,底层层高不得超过4.0米,二层以上层高不超过3.3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