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船东欲索赔2000万
信息时报
“新星”号船主是浙江舟山浙江通宇船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中国内地成品油运输市场大型专业运输企业之一。根据国际海事组织注册资料显示,“新星”轮2008年7月29日前名称为“鑫通宇108”号轮,在伯利兹贝里斯注册船籍;2006年8月18日前则在中国大陆注册船籍,该船为2005年由浙江乐清七里港船厂建造。2006年8月起,“鑫通宇108”号以光租方式租借给吉瑞祥(香港)船务有限公司运营,改名“NEWSTAR”(新星),悬挂塞拉利昂方便旗。
浙江通宇船务有限公司张公瑾副总说,这艘货船当时船价2000万元。目前,吉瑞祥船务香港公司已派员去俄罗斯。通宇公司未派人随往,因为船是租给吉瑞祥,前方一切事宜均由吉瑞祥负责。至于赔偿等善后问题,将会与吉瑞祥协商,初步决定要求吉瑞祥按船的造价2000万元赔偿。
据《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