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险每年最低缴960元
长安街知事
本报讯(记者赵鹏)今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96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7420元。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发布了2009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确定缴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市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据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每年3月31日前发布最低缴费标准和最高缴费标准。其中,最低缴费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同时,参保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提高缴费标准,但最高缴费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市统计局公布的《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本市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074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725元。由此,本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200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96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7420元。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参保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年的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最低和最高缴费标准之间选择其本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多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