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区叫卖野猪肉
海峡都市报
N杨炯 周瑜
本报讯 一名男子在闹市区大张旗鼓地卖野猪肉,还声称:“能杀就能卖,不然怎么办?”昨日上午,在泉州市区丰泽广场外的路边,记者见到,一小个男子摆着一地摊,地摊上摆着两只碗口粗细的猪蹄子、一片排骨等。
男子称,这些野猪肉都来自德化深山。他们那里野猪很多,不少人都用电电杀野猪。当记者询问男子是否知道“野猪肉是不能随便卖的”,男子理直气壮地说,“能杀就能卖,不然怎么办?”
现场,男子的野猪肉生意红火,100多斤野猪肉,不到两小时就卖完了。不过也有不少市民担忧,“野猪肉没有经过防疫站检疫,万一有什么问题,就麻烦了。”
泉州林业局野动站林站长介绍,野猪是福建省保护动物,不能随意捕杀。特许的捕杀要向林业部门申请。林站长说,村民采用拉电网、设陷阱等方式随意捕杀野猪是违法的。而卖合法捕杀的野猪肉,也要向林业部门申请“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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