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80元每平方以下住房 晋江可享政策优惠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魏国安
本报讯 晋江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成交价格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5780元/m2,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住房即为普通商品住房,将可享受包括降低契税等相关优惠政策。昨日,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对此作出公告。
晋江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陈主任介绍说,此次确定的价格标准,是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根据去年7~12月晋江全市楼盘进行价格测算而得来的。通过数字平均测算,晋江27个楼盘住房平均交易为4017元/m2,根据泉州市统一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成交价格标准为全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即5780元/m2。“此价格标准每半年测算一次,并向社会公开。”
据悉,晋江采用泉州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对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实行优惠,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m2及以下面积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契税税率暂下调至1%,且在取得房产证后其所缴纳的契税全额退还;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144m2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在取得房产证后其所缴纳的契税按购房款总额1%退还。
对于个人转让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从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个人购买超过两年的普通住房转让交易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