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氰化钠服毒自尽 出售者获罪7年
都市快报
通过网络以1500元购买3克氰化钠后,曹飞(化名)吞下这些氰化钠结束了自己的生命。2月14日,这起案件在上海市一中院二审。网络兜售者杨海东因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08年4月,家住哈尔滨的杨海东(化名)在网上以每克850元的价格购买了500克氰化钠,随后在互联网上转售。去年4月至7月,杨海东通过EMS、快递等邮寄方式,将部分氰化钠分别销往上海、北京、重庆、广东等地。
2008年7月11日,家住上海浦东新区的年轻男子曹飞通过互联网以1500元的价格从杨海东手中购买了3克氰化钠。收到邮寄过来的氰化钠后,曹飞于7月14日留下遗书,然后吞下这些氰化钠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事发后,公安机关很快侦破了这起案件,并抓获了出售氰化钠的杨海东。经过一审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杨海东不服,提起上诉。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杨海东已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