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向公公讨万元精神损失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为了怕我改嫁,把孩子给带走,他竟然把才三个月大的孩子强行抱走。虽然后来送回来了,可我已经没有乳汁喂小孩了!”就为了这个事情,家住姜家圩的周静认为小孩的哺乳权受到侵害,不但要告老公公,还要求赔偿。近日,热河南路街道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成功调解。
老汉把三个月的孙子带走
周静今年刚刚30岁,两年前和姜家圩的王军相识相知,并很快结为夫妻。结婚后,王军长期在外跑运输,两三个月才回来一次,周静则在家料理家务,把一个小家打理得井井有条,让丈夫没了后顾之忧。
去年年初,周静惊喜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而且已经快两个月了,她很快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在外跑车的丈夫。王军很高兴,放下手头的活就跑回来陪伴怀孕的妻子,一直到她把小孩生下来。
去年下半年,小孩出生之后,王军放下心来,让家里人照顾妻子,自己则继续做运输生意。可天有不测风云,三个月后,王军因车祸去世,消息传来没多少天,周静的公公竟然来把才三个月大的孙子抱走了,理由是怕周静改嫁,把自己的孙子王勇给带走。
儿媳妇要求精神赔偿
“其实我那时哪想到改嫁啊,头脑里面全是王军的影子!”周静称。经过周静娘家人的努力,年前孩子重新被送回周静身边,可周静发现自己因为几十天不喂小孩奶,乳汁已经停了,没法再给孩子哺乳,只能每天冲奶粉喂小孩。
“这个事情都要怪他,要不是他乱抱走小孩,小孩现在也不会吃不到母乳,所以我要代孩子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周静为赔偿精神损失的事跟公公王大年吵了好几次,对方认为她在无理取闹。
“都是一家人,还谈什么赔偿啊,我也是怕她带走小孩才这么做的!”工作人员找到周静的公公王大年,他对自己的行为也有些后悔,愿意道歉。
“小周啊,都怪我老年人想法多,你不要怪我啊!”随后,在工作人员陪同下,王大年跟儿媳妇道了歉,周静火气消了点,也表示不再追究公公的责任,以后一家人一同把小孩带好。
>>>律师说法
索赔有理数额法官裁量
天听律师事务所马汉煜律师称,本纠纷中,王大年在孙子3个月时强行将其抱走,使王勇脱离了母亲的监护,被强行断乳,这必然影响王勇的健康成长,即王大年的行为给王勇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也就是对他的健康权造成了侵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所以说周静代儿子向公公讨要赔偿是有法可依的,至于具体赔偿金额多少,那要看法官的裁量。(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黎化尧 钱鸣/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