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开审一起涉外交通肇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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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加拿大籍华人被一醉酒者驾车撞伤身亡,其家属提出70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
本报2月5日讯 (记者 辛戈)2008年7月12日晚,太原市亲贤街发生一起备受关注的涉外交通肇事案:一辆车牌号为晋J的宝马轿车连撞两人后逃逸,两名被撞的加拿大籍华人身亡。今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两名受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向肇事者家属、肇事者所在单位、车辆所有人提出了700余万元的“天价”民事赔偿。
今年32岁的肇事者郭永亮,文水人,有着十余年驾驶经验。2007年年初,他进入山西某煤业公司工作,任该公司专职司机。2008年7月12日晚10时40分许,郭永亮酒后驾车在太原市亲贤北街由东向西行驶时,将由北向南步行横过马路、至中心双实线附近正在避让由西向东行驶车辆的陈俊川和董雅君撞倒,造成夫妇两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后,郭永亮驾车逃逸,并将肇事车辆的车牌摘掉,将肇事车辆藏匿。次日下午5时许,迫于心理压力,郭永亮来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
经法医鉴定,陈俊川系因车祸碰撞头部致颅脑损伤及吸入性窒息死亡,董雅君系因车祸碰撞胸腹部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郭永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观察路面情况,行驶中未避让行人,并且肇事后驾车逃逸,造成两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我当时确实喝多了,也意识到发生了交通事故,从后视镜里隐约看到有个‘白衬衣’飞了起来。我轻轻点了一脚刹车,但又害怕了,所以选择了逃跑。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状,我都承认。”法庭上,郭永亮始终低着头,除承认自己酒后驾车肇事撞人的犯罪事实外,没有做过多的陈述,绝大多数时候选择摇头或点头示意律师回答。
记者了解到,死者陈俊川一家三口均为加拿大籍华人,他是铁道部聘请的专家。出事前不久,其妻董雅君带着17岁的女儿从加拿大来太原探望他。事发当时,一家三口刚吃过晚饭,正打算过马路返回住所,女儿一路欢蹦乱跳地走在前面,陈俊川则拉着妻子董雅君的手跟在后面,没想到竟然遭遇了车祸。
整个庭审用时约3小时,除对郭永亮的交通肇事犯罪事实进行答辩外,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还集中在“700余万元赔偿款”的依据标准上。受害人的辩护律师认为,对陈俊川及董雅君的赔偿标准应该按照其国籍所在地,即加拿大公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万加元计算,经过汇率换算,原告律师得出了700余万元的赔偿要求。而对此要求,郭永亮的辩护律师则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陈俊川夫妇既然在太原发生意外,就应该参照当地城镇人口的收入标准计算理赔。
中午12时许,法庭宣布休庭,刑事部分将择日宣判;民事赔偿部分将改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