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乐酒吧火灾17人遇难
东方网-文汇报
昨天,长乐“1·31”重大火灾发生现场“拉丁”酒吧门外拉起警戒线。
本报讯(记者袁祺)1月31日深夜,位于福建省长乐市郑和中路178号的“拉丁”酒吧发生特大火灾,截至记者发稿时已导致17人死亡。记者从长乐市政府了解到,火灾发生的当夜,一群年轻人正在酒吧内举办生日聚会,为助兴而在桌面上燃放烟花,结果引燃酒吧天花板,酿成重大火灾事故。
据悉,火灾地点位于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小区一期1号和2号楼之间两层衔接体的一楼,建筑面积198平方米,发生时间为1月31日晚11时55分左右。长乐市公安消防大队接警后在4分钟内赶到现场时,火势已发展得较大,且有人员被困。经过奋力抢救,火灾在昨天凌晨零点20分被扑灭,现场陆续救出35名人员,其中17名因窒息,经现场紧急抢救和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先后死亡,17名经抢救后已脱险,1名正在抢救中。昨天天亮后,又有2名逃生伤员自行前往医院救治。
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初步调查,“拉丁”酒吧房屋产权证为长乐市房地产公司所有,于1999年出租给一火锅店。去年4月,火锅店将店面转租给酒吧负责人郑明来。火灾过火面积近30平方米,更详尽的失火原因细节则还在调查之中。
目前,除全力以赴做好伤员救治和死者的善后工作外,福州市委、市政府已经下发了《关于立即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各公共娱乐场所展开严查。
本次福建长乐酒吧火灾事故的起因,与去年9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在舞台上燃放烟火引发44人死亡的特大火灾几乎如出一辙。记者获悉,早在深圳火灾事故发生后三天,福建省消防总队便开展过为期半个月的紧急消防安全检查,重点之一就是严禁室内燃放各种型号的烟火、包括所谓“冷烟火”在内。然而仍有商家罔顾警告,最终导致严重恶果。看来除严格排查外,如何让消防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更是需要努力解决的问题。
据新华社福建长乐2月1日电记者2月1日晚间从福建省长乐市政府获悉,长乐“1·31”酒吧重大火灾事故的7名涉嫌燃放烟花肇事者已被警方抓获,另有7名酒吧经营管理者到案,酒吧法人代表正在追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