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灯闪烁护驾运钞车
沈阳网-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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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主任记者伏桂明、通讯员关 彤)记者1月21日从市公安局获悉:公安机关实施“警灯闪烁”行动,打击、防范各类针对金融单位盗抢犯罪。年关期间,市民会看到警车沿押款线路巡逻或警车全程为运钞车保驾的景象。
针对年终岁尾各类针对金融单位盗抢案件多发的情况,全市公安机关自2008年12月17日开始进行“保稳定、创平安”行动工作部署,在银行营业网点早晚取送款时间段,实行“警灯闪烁”行动,震慑各种针对金融单位的违法犯罪活动。各警种、各分局纷纷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实施“警灯闪烁”行动——
苏家屯分局由城区内7个公安派出所和巡警大队负责对城区内取送款的8台运钞车实行全程跟踪守护;郊区派出所保证在取送款时间段向金融营业网点派驻警力和警车,保持警灯闪烁。沈北分局每个网点前都有民警,有警车往返巡逻。内保分局指导金融营业网点完善监控、报警、ATM摄像、联动守护门等技防设施建设。保安管理处从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个环节加强车况检查和故障排除,对车载报警通讯、录像、GPS等辅助设备随时检查,确保无“带病车”上线运行。巡警支队、便衣支队侧重对全市ATM柜员机进行巡逻守卫。社区警务支队和巡防办着重加强对夜间正常营业的自助营业厅的巡逻密度。
王林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