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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医生“诊”或“观”需病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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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明年起实施对医院实习生活动范围进行明确规范

本报讯(记者赵汇)以前患者到医院看病,可能会被实习医生诊断或被“围观”。今年9月,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出台《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明年1月1日起,我国将执行《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一方面要求实习医生有义务和责任向患者说明实习医生的身份,取得患者同意后,才能观摩带教医生的临床教学;另一方面要求实习医生要在征得患者同意后方能进行诊断。12月25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城几家大医院医务科负责人,他们表示这一新规定可以缓解医患矛盾,同时也是对医院进行实习生管理的一种监督。

据了解,依据该规定,今后实习医生参与临床实践中,相关医疗机构有责任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通过多种形式告知患者并征得其同意,以防止医疗纠纷。同时,实习医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

患者:大多拒绝实习医生诊病

“让实习医生为你看病你愿意吗?”绝大多数病人面对这一问题都会摇头作答。至于为什么拒绝,大家都表示,本来生病就很痛苦,还要让实习医生围着,听指导医师慢慢讲解。特别是身体隐秘部位,让众多人来参观,令人难堪。这种抵触的情绪在妇产科、泌尿科患者身上表现得更为激烈。“有一次进行妇科检查,结果被实习生‘检阅’了一回,我躺在检查台上又没法下来,真是太难为情了!”曾经在某医院妇科进行检查的小刘对不经患者同意,就拿自己当“标本”让实习生观摩的做法提出质疑。

此外,实习医生缺乏诊断经验也成为众人排斥“练手”的重要理由。患者王先生说,当初住院的时候,早上要抽血,都是实习生在做,由于经验不足,抽一管血要被多次扎针的情况经常出现。他当时也曾抱怨过,但又无可奈何,一是那些紧张得满头大汗的实习生也不容易,二是抽血工作只有实习生在做,没得选择。

记者从省城几所三甲医院了解到,目前几所大医院都有承担教学的任务,每年要接收近80名医学院的学生进行临床实习。目前医院对这些初出茅庐的医生进行临床实践都有一套严格的规定,如不能独自接诊、写病历、查房等,所有的医疗活动都要在指导老师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12月25日,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省内各家医院安排和指导实习医生参与临床实践之前,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应尽到告知义务,取得相关患者的同意后,才可为其诊治。

医院:缓解矛盾加强实习生管理

对于患者的不理解,采访中几乎每位医务工作者都表达着同样的观点:谁都渴望由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为自己服务,但大家都可能忽略了每位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也都是从实习生、见习生一步步走过来的。而且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准医护人员越来越多,他们急切地需要临床中的实践来证明课堂上所学的内容。如果每位病人都拒绝让实习医生看病,那医院该如何培养接班人?

采访中不少患者表示,虽然对实习医生的实践行为表示理解,但还是不能接受被其诊断。事实上,不少实习医生在“上岗”之初只能看、听,负责病人入院时的体格检查,写出入院病历,记录病情,每天帮病人量血压和听心肺,做一些简单的操作。

对此,省人民医院科教科负责人表示,“这是必经之路,学生要成为合格的医生,必须经过实践,这在任何行业都一样。每位名专家、名医生都是从当年的实习生过来的。”对此,医院应当加强对实习医生的管理,事前与患者做好沟通,尽量协调患者与实习生之间的利益。例如实习医生原则上不能独立看病,没有处方权,需在老师带领下操作,这些都是对患者负责的表现。

“现在的实习医生,很可能就是以后医院的主力军。”对此,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习作为医学院校教学工作的一个环节,对学生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最关键的是,医患之间能够互相沟通和理解。据了解,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定,对实习活动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实习医生在患者的同意下可以实践的范围:医学生可以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置单、书写医嘱和处方、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该负责人表示,实习医生只要能够和患者多沟通,征求同意,这一问题是能解决的。

本报记者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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