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国优秀法院优秀法官代表载誉归来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2月22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优秀法官”的我省代表载誉归来。
12月19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隆重表彰了“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优秀法官”。我省湟源县人民法院和乐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龙被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与优秀法院代表和优秀法官一起归来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董开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隆重表彰的全国优秀法院湟源县人民法院和全国优秀法官乐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龙同志,是我省人民法院和全体法官中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时代楷模。他们的事迹,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为党和人民事业不遗余力、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风貌,集中体现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大力学习、宣传、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崇高思想和高尚情操,注重榜样力量的辐射作用,用典型事迹和人物鼓舞干警,用典型精神引领队伍建设。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珍惜荣誉,勤奋工作,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作者: 裴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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