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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烟花爆竹限放区已确定

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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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2月21日讯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2009年烟花爆竹的销售时间及限放区域逐渐被市民所关注。21日记者从济宁市安监局获悉,明年烟花爆竹“限放区”已确定。“限放区”的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农历的腊月二十六日至正月十五。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按照《济宁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2009年春节期间济宁市中区古槐、阜桥、越河、济阳、观音阁、南苑6个街道办事处、任城区金城、仙营两个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洸府河以西区域,北湖旅游度假区国光村、小辛庄村等被划定为城市“限放区”。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可分为1年期和临时经营许可证两种。临时经营许可证中又分为(限放区外销售)2个月期和(限放区内销售)20天期两种。具体期限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目前,1年期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已开始,继续经营的经 营 单 位 可 向所在县(市)区安监部门申请办理换证手续。临时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还未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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