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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拒当陪酒女,赞伸错贼手被起诉,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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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拒当陪酒女,赞

伸错贼手被起诉,悔

□通讯员 李娜 见习记者 陈斯音

早报讯 怀着对生活的美好憧憬,17岁女孩小琳只身从广州到嘉兴投奔小姐妹。没想到,对方所说的“好工作”,竟是去酒吧当陪酒小姐。

倔强的小琳坚决不从,但她没有去打工赚回广州的路费,而是选择了另一条歧路——偷窃。近日,小琳因涉嫌盗窃罪,被南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小琳今年17岁,重庆人。初中毕业后,她就到广州打工。学历低又没什么特长的小琳,找的工作薪水都很低,她还要赚钱寄回老家,过得很辛苦。

几个月前,小琳接到了小姐妹燕子的电话。燕子一番话让她动了心:“来嘉兴吧,我们这里物价低,工作轻松,钱也好赚。”

今年中秋,小琳揣着几百元钱,只身来到嘉兴,在燕子和别人租的房子里安顿下来。

但她万万没想到,好姐妹口中的赚钱工作,竟然是在酒吧做陪酒女郎。

性格倔强的小琳拒绝了燕子的提议。左思右想后,她决定重回广州打工。可此时,她已经囊中羞涩,连路费都拿不出来。

怕燕子嘲笑,她不好意思去找份普通的工作赚路费,也不敢向老家的亲友求助。怎么办?她把贼手伸向燕子的室友。

9月21日晚,趁着同住的姐妹们上班之际,小琳将屋里几样值钱的东西(现金700元、手表、手机、充电器及衣服、鞋子、箱包等物,合计价值7450元)扫荡一空。

之后,她跑到外面一家小旅馆开了一个房间,买了一些吃的,盘算如何回广州。可刚过了一个小时,民警就出现了。

案件承办人、南湖区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负责人吴伯琼表示,小琳的遭遇值得同情。她原本是个淳朴善良的姑娘,不愿做色情业,希望通过打工养活自己,这种想法很好,但在最后时刻她作了错误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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