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举报乱摊派乱集资最高可获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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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超)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向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济主体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乱检查和拉赞助以及吃拿卡要”的情况,广大市民可拨打2801500,2802277进行投诉举报。
《中共唐山市纪委唐山市监察局关于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有奖投诉的暂行办法》近日发布,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有奖投诉,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破坏唐山市经济发展的问题以及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用企事业单位、金融服务部门、各类协会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投诉和举报。
凡是以书面、电话、信函、来访、网上举报等形式,向市纪委监察局实名投诉,经查证属实做出处理后,对投诉人实施奖励:经市纪委监察局受理,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并查证属实的,给予2000元奖励;投诉的问题情节严重,查证属实后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并为国家、集体挽回或减少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1万元奖励。奖励投诉有功人员的奖金发放原则是:涉及两人(次)以上投诉同一事件,对第一时间投诉的投诉人给予奖励;联名投诉的,按一起投诉给予奖励;重复投诉同一案件的,不重复奖励;匿名投诉的,不予奖励。
据介绍,实施奖励时必须按投诉人的意愿办理。未经投诉人同意,不得泄露或公开投诉人的姓名或身份,违者应当追究其纪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投诉有功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违者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对借举报之名故意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的,经查证属实后,对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投诉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企事业单位、金融部门、各类协会及其工作人员。
投诉内容
-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收受贿赂,接受申办对象宴请、赠送钱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者将本人及亲属应当自己支付的费用到申办单位报销的;
-无收费许可证收费、收费不开票据、白条收费、收费不上缴、逃避财政监管和设立“小金库”的;
-态度蛮横、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影响招商引资和项目洽谈以及给管理和服务对象造成财产经济损失的;
-故意刁难行政许可相对人,将即时办理件延期办结或符合实行“一审一核”条件但拒不执行的;
-擅自截留、滞留甚至丢失申报材料,影响正常审批的;
-借年检、审验、检查、考核之机强制收费、搭车收费的。
以下情况也可投诉举报
-首问首办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的;
-擅自增加审批事项的;
-擅自变更或违背审批流程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承诺期限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事项,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在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对行政相对人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未采取强制措施给公民和社会造成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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