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刚:可否试行公务员全员聘任制
江南都市报
本报评论员吴志刚
【题由】湖南省郴州市政府日前决定,面向国内外招聘高级雇员。招聘金融证券、城乡规划、产业项目营运各1名。聘任到市政府副秘书长的职位并到相应单位兼任副职,分别负责相关工作。招聘到的雇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为50万元并视业绩另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见本报4日A20版)
自从“著名大城市”铁岭市爆出设有9个副市长、20个市政府副秘书长的新闻后,“市政府副秘书长”最近成了高频词,网上甚至发起了“寻找副职最多城市”的搜索行动。在这个背景下,郴州市50万元年薪招聘市政府副秘书长的行为,难免招致无数板砖和口水。
不过,除了发布机会不合时宜之外,郴州市高薪求贤的行为在法理上没有任何问题。因为与铁岭市那些体制内的市政府副秘书长相比,该市这次招聘的岗位实际上是“政府雇员制度”尝试。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务员法》相关条款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聘任制公务员通过竞聘考试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使用合同,不占国家的公务员编制,聘任制的公务员福利待遇可以单独由用人单位决定和支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聘任。
由此可见,与铁岭市20个副秘书长比起来,郴州市招聘的副秘书长是有任期的。前者是官员,被民间称为“金饭碗”;后者是雇员,受退出机制制约。如果操作得好,聘任制公务员将给公务员队伍带来活力与危机感,是对公务员终身制的一种制约。
郴州市50万元招聘高级雇员的新闻,还有一个层面容易被民众误读:政府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都很高级,都拿高薪。实际上,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中除一部分是高科技含量的专业性工作外,还有一些工作程序相对简单,需要从事事务性、操作性等工作的辅助人员。这些辅助人员,可按市场价格确定薪酬,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但由于辅助人员招聘不具眼球效应,有意无意地被传播者忽略了。
不管是公务员还是政府雇员,花费的都是我们纳税人的钱财。笔者认为,剖析我国公务员制度,郴州市的高薪招聘只能算起步,关键是委任制与聘任制并行下的公务体系如何高效运作,如何处理好高薪雇员与普通公务员之间的协作关系。试想,政府雇员和公务员分属不同系列,高级雇员如果不具有行政决策力,不行使行政权力,在与公务员一起完成某项任务时能否同心协力?还有,由于高薪招聘,造成雇员副手工资是行政首长的数倍,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由此可见,要真正网罗人才,又消除当前公务员制度“既难进,又难出”的弊端,公务员全员聘任制应作为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