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限行环城高速广园路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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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翎、通讯员交通宣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交委、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出通告,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增加环城高速公路和广园路货车交通管制措施。该通告自2008年12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缓解市区主干道路交通压力和货车排气污染突出等问题,广州市从2008年12月1日起,在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我市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07〕277号)的基础上,调整增加环城高速公路和广园路货车交通管制措施。
通告要求,每天7时至20时禁止核定载重15吨(含15吨)以上的货车通行东南西环高速公路的东环段和南环段(不含土华立交至仑头立交段)、北环高速公路的增槎路至广氮收费站段(不含增槎路出入口)。
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重5吨(含5吨)以上的外市籍货车通行北环高速公路的增槎路至广氮收费站段(不含增槎路出入口)、广园路的北环高速公路广花出口至东二环相交立交段(不含东二环出入口)。
上述限行货车请绕行广州市二环线干道上行驶。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绿色通道”车辆(即合法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邮政专用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