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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杀6民警凶手杨佳伏法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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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三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杨佳袭警案二审公开审判。杨佳在庭审现场。 IC图

对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杨佳袭警杀人案,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21日依法作出核准杨佳死刑的裁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于26日上午对罪犯杨佳以注射方式执行了死刑。

昨日上午11时,新华网发出消息《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杨佳的父亲杨福生和网友一样,也是通过这条网上的新闻才得知杨佳已经被执行死刑。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大约是下午才被亲人告知。新闻发出前1小时,她刚整理好申诉书,希望能再见杨佳一面。

杨 母

一小时前还在写申诉书

据一直关注此案的律师刘晓原透露,25日晚,王静梅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当时她非常着急,她给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吉剑青律师打了电话,请他第二天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系,帮助提出会见最后一面要求。吉律师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死刑复核一事,但表示27日会给上海市高级法院打电话询问,帮助她提出会见的申请。

刘晓原昨日透露,他早有预感,杨佳的死刑执行时间不是25日晚就是26日上午。24日,有关方面让王静梅坐飞机到上海与杨佳见面,回来的时候又直接回家,不送到精神病院,明显就是最后一面了。他把这些分析也告诉过王静梅,但她难以理解。见过杨佳之后她很高兴,认为还不会马上执行,还有机会。25日晚,王静梅开始赶写申诉书。

昨日上午10时,王静梅的姐姐王静荣给刘晓原打电话,她说王静梅已经写好了申诉书,问如何递交。王静荣说,申诉材料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王静梅被送安康医院强制治疗,使她没有对案件说上任何话,她是很了解当年盘查情况的。另一个方面,杨佳一直表现很好,引发袭警不是他的本意,警察的死亡属于意外。

杨 父

会继续为杨佳讨个说法

杨佳的父亲杨福生昨日表示,他没有收到任何官方的正式通知,杨佳被执行死刑一事他也是在网上看到的消息,昨日他一直在看网上的评论,看到很多网友对杨佳表示同情。处理后事的通知他还没收到,他也不确定法院是通知他还是杨佳的母亲去处理。

杨福生表示,杨佳已经死了,“他的事情过去了,我的事还没有过去。”杨福生认为,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程序上的问题,他会继续通过法律途径为杨佳讨一个说法。杨福生已经找过几个律师咨询以后他的想法要怎么实现,“愿意提供帮助的律师很多,这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

“杨佳当初的遭遇,是每一个公民都会遇到的不公。”杨福生说。

杨佳的姨妈王静荣说,杨佳昨日被执行死刑后,开始大家都不忍心告诉王静梅,下午的时候还是告诉了她,目前王静梅的情绪已逐渐平复。

两天前

母子见面交谈20分钟

25日晚9时20分,《法制晚报》记者曾在位于北京朝阳区慧忠里的王静梅家中看到,杨佳的母亲王静梅面容憔悴。两小时前,她刚刚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裁定核准杨佳死刑。

这份裁定书是在11月21日作出的,一共4页。王静梅透露,这份裁定书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两位法官称“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送到家中的。

王静梅家是一套老式的两居室,家具陈旧简陋。杨佳以前住的房间不足十平方米,摆设十分整洁:一张铁床、一个两门衣柜、一个摆满了各种书籍的书柜,以及一把堆放杂物的椅子。

王静梅说,11月23日下午,她被有关人员从北京安康医院接出,坐飞机去了上海,24 日上午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见到了杨佳,并交谈了20分钟。但按规定,不能谈及案情。

相关链接

“杨佳袭警案”审判时间表

2008年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杨佳袭警案”被告人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8年9月12日一审判决公布后,杨佳不服,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9月12日立案受理。

2008年10月1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对此案进行二审。

2008年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

2008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裁定核准杨佳死刑。

专家说法

此案起因不影响量刑

杨佳袭警杀人案的案发原因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杨佳的辩护律师曾提出,不能排除警方在2007年10月5日晚的盘查中曾殴打过杨佳,而警方之后对杨佳投诉的处置不当则是引发本案的重要因素。

对此,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介绍,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确认为,在案件起因上,如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犯罪动机不很恶劣、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不大的,一般可以酌情从宽处罚。但是,从杨佳案查明的事实看,案件起因对量刑基本已不产生影响,即不能因起因问题对杨佳从宽处罚。

赵秉志解释,首先,法院审理查明,警方对杨佳骑无牌无证自行车进行盘查于法有据,对其处理过程中也无殴打行为;在杨佳不满处理结果而投诉的情况下,警方两次赴北京进行沟通和劝解。警方对杨佳的盘查及对其投诉的处理并无过错,至少没有明显过错,不能由此说杨佳受到了严重迫害,故杨佳不具备义愤犯罪或者激情犯罪的前提。其次,杨佳经预谋和充分准备,闯入公安机关连续杀害的6名民警与其均不存在任何利害冲突。退而言之,即使他曾受到不公正对待,即使警方存在明显过错,也不足以减轻他的罪责。

案件回放

只身上楼连捅九民警

杨佳,男,1980年8月27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无业。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8年7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7日被逮捕。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被告人杨佳于2007年10月5日晚骑一辆无牌照自行车途经上海市芷江西路、普善路路口时,受到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以下简称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依法盘查,由于杨佳不配合,被带至该所询问,以查明其所骑自行车的来源。杨佳因对公安民警的盘查不满,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多次向公安机关投诉。闸北公安分局派员对杨佳进行了释明和劝导。杨在所提要求未被公安机关接受后,又提出补偿人民币一万元。杨因投诉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意行凶报复。

2008年6月26日,杨佳来沪后购买了单刃尖刀、防毒面具、催泪喷射器等工具,并制作了若干个汽油燃烧瓶。

同年7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杨佳携带上述作案工具至上海市天目中路578号闸北公安分局北大门前投掷燃烧瓶,并戴防毒面具,持尖刀闯入该分局底楼接待大厅,朝在门内东侧办公桌前打电话的保安员顾建明头部砍击。

随后,杨佳闯入大厅东侧的治安支队值班室,持尖刀分别朝方福新、倪景荣、张义阶、张建平等4名民警的头面、颈项、胸、腹等部位捅刺、砍击。接着,杨佳沿大楼北侧消防楼梯至第9层,在消防通道电梯口处遇见民警徐维亚,持尖刀朝徐的头、颈、胸、腹等部位捅刺。

其后杨佳继续沿大楼北侧消防楼梯上楼,在第9至10层楼梯处遇见民警王凌云,持尖刀朝王的右肩背、右胸等部位捅刺。杨佳至第11层后,在1101室门外,持尖刀朝民警李珂的头、胸等部位捅刺。

此后,杨佳沿大楼北侧消防楼梯至第21层,在大楼北侧电梯口,持尖刀朝民警吴钰骅胸部捅刺。吴钰骅被刺后退回2113室。杨佳闯入该室,持尖刀继续对民警实施加害,室内的李伟、林玮、吴钰骅等民警遂与杨佳搏斗,并与闻讯赶来的容侃敏、孔中卫、陈伟、黄兆泉等民警将杨佳制服。其间,民警李伟右侧面部被刺伤。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南方都市报》、《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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