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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舞王”大火烧出亿元贪官 公安副局长是保护伞

猛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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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多家媒体报道,深圳龙岗区“舞王”大火案取得最新进展,涉嫌在“舞王”插“干股”的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可能已经被纪检部门双规调查;报道更透露,陈旭明家藏现金千万余元,总资产过亿。记者24日就此事向检察机关核实,未获正面回应。

●每月享受“舞王”20万供奉

9月20日晚,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发生大火,造成44人死亡。报道称,警方在“舞王”账册中发现了陈旭明的名字,顺藤摸瓜查到了他,并发现他正是“舞王”长期无证经营背后的保护伞之一。

记者也获悉,“舞王”大火案发后,专案组在“舞王”老板王静处获得账本,详细记录着有关陈旭明参股的事实。专案组随即将陈旭明带往东莞,展开调查。同时,有专案组警员前往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的陈旭明家中搜查,搜出了千万元现金。他也成为这场大火“烧”出的第一个贪官。

报道披露,“舞王”在出事前,每个月都会给分管治安和特种行业管理的陈旭明供奉20万“干股”,而陈作为“回报”的就是在“舞王”涉及其管辖的案件时给予一定“照顾”。因此,无论是“舞王”涉“黄赌毒”多年,还是公开持械斗殴闹出人命,皆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且龙岗大部分同类娱乐场所都会每月定时给陈旭明供奉数目不等的“干股”分红。

●“舞王”大火后没再露过面

陈旭明在龙岗公安分局担任副局长2年多,分管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保安工作、联系布吉警署和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各派出所。

11月24日,陈旭明的名字仍挂在龙岗公安分局官方网站上,联系方式为:28919955。记者拨打该电话被告知为龙岗公安分局指挥处电话,当记者表示要找“陈旭明副局长”时,接电话的民警突然笑着说“你打公共关系室吧”,但致电公关室,仍未得到陈旭明不能接电话的原因。

据接近陈旭明的人士透露,9月20日“舞王”大火后,没再看到陈旭明在分局露面,本来作为分局领导安排了值班,但所有人都找不到他,相关事务也交由分局指挥处处理。

●房产、存款、股票总值逾亿元

有媒体引述检察院人士说法,称纪检部门在陈家共搜出千万余元现金,而陈个人账户下的房产、存款及股票总值逾亿元;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回应香港记者时表示,陈旭明案首先是由深圳纪检部门处理,目前公安部尚未掌握此案资料。“深圳市检察院快起诉陈旭明了,因陈旭明涉嫌职务犯罪。”24日龙岗分局有民警透露,陈旭明被抓时任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且涉嫌职务犯罪,所以龙岗区检察院搞不了,由深圳市检察院渎检处在处理。记者就此向深圳纪检部门核实,有关工作人员说,无法确认这些消息的真实性,有关“舞王”大火的后续调查仍在进行中,进展不方便透露。

陈旭明是谁?

少年得志、早早成为派出所副所长;2003年起蹿红,一路平步青云。陈因“舞王”大火被“双规”的消息近日传遍网络,在对其营收之丰、辐射之广咋舌之余,所有人心中都徘徊着这样一个问题。

●“他家很有钱”,仕途顺畅

谈到陈旭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很多民警都有这样的感触:“他家很有钱。”

有民警说,他家在龙岗有很多店铺,深惠路边有条街上的店铺都是他家的,但不知道是否属陈旭明本人。陈旭明是陆丰人,其父母经商,陈旭明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移居深圳,一直在龙岗没“挪窝”。“陈旭明的父母从做小买卖开始,生意越做越大”,龙岗区不少老人说,陈旭明很聪明,因为做过基层派出所的领导,所以和村里很多领导有交情,以至于花钱买了很多地,然后建起商铺出租赚钱。

民警们则说,陈旭明的这些店铺大部分缘自婚姻——他娶了本地人的女儿,岳父同样经商,生意很大。

曾在龙岗公安分局监察科工作过的民警说,陈旭明聪明,很早就向组织上申报过财产状况,人们传说“陈旭明在龙岗有一条街的商铺”,这个说法可能属实,陈旭明曾向监察科做过备案,商铺都在他岳父名下。

从2003年到2006年,陈旭明的经历被人形容为“坐直升机”,扶摇直上。一同工作过的民警说,四五年时间里,陈从派出所副所长升为龙岗公安分局治安科科长,2006年,陈旭明坐上副局长的位置,仍然主管治安,“官运”着实令人羡慕。

●曾要求不配备治安科科长

有当年的同事说,陈旭明由治安科科长升为副局长后,曾要求不配备治安科科长,从2006年至今,龙岗公安分局治安科一直没有科长,仅仅由一个副科长主持工作。也有人说,陈旭明决定不了治安科科长的任免,必须由分局党委会研究才能决定,所以陈旭明上面肯定还有人“帮扶”。

有人介绍,2003年,33岁的陈旭明任龙岗公安分局治安科科长,掌握治安管理和“黄赌毒”查处,实权在握,被圈内称为“油水”最多部门的负责人,依据长期积累下的人脉,迅速和业务涉及的行业熟络起来,“舞王”等类的娱乐场所自然也同其产生交集。直至3年后升任副局长,成为统揽龙岗区治安管理和“黄赌毒”等事务的一把手。

事发前罩着整个龙岗?

“以前找他可以,别说南联,整个龙岗都是他罩着,现在不行了”,记者自称想在南联开一家夜场,询问该找谁“交钱”时,几位南联社区的个体经营者异口同声地表示。

传闻中,深惠路、植物园路口,从“泰夫人休闲中心”起,整条街都靠陈旭明“关照”,记者近日实地探访,植物园路上开杂货店的老板向记者证实:“确实有个叫陈旭明的公安领导,像我们这些小店他不过问,但要是想开娱乐场所,就得给他交钱。”

该老板称,他有个朋友在附近经营发廊,带点“荤腥”,平时不用每月供钱,但逢年过节总得给陈塞个红包,“开小发廊的包个两三千就行,要是开大夜场,那就要交大笔了”。

知情人称,陈罩着的场子要是遇上“黄赌毒”方面问题,他一般都会通过下属去搞定,不亲自露面,“舞王”即是其中一家。

在龙岗中心城附近经营餐厅的张先生介绍,他开一家客家菜馆,“舞王”老板王静的前夫张伟和陈旭明都到他的店里吃过饭,张伟去的次数比较多,每次都不是一个人过去,基本上是和很多朋友一起,少则七八人,多则十几人,全都在包房吃饭。

“他们看起来比较熟,大多以兄弟相称。”张先生说,他和张伟、陈旭明也说过几句话,但不是特别熟。近一年来他们很少来餐厅,但很多去他那里吃饭的人还是经常谈起陈旭明,都议论张伟和陈旭明在龙岗的关系很广,特别是这位陈副局长,几乎每个娱乐场所都要给他面子。

曾经在“舞王”从事保安工作的刘先生说,也听到陈旭明家中搜出巨额现金的传闻,2005年左右他在“舞王”工作的时候,就听说过陈旭明,当时张伟也曾偶尔透露自己和龙岗公安局的一些领导关系很好,但他们没有见过陈旭明到“舞王”消费。

→或引发官场地震

而据陈旭明自己本上的记录,他的副局长官职是花2000万元买回来的。现在值得关注的是,陈旭明的落网会否引发深圳公安系统的大地震。

权威消息称,“舞王”大火后,该案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其实一直在外松内紧地进行调查,现已有10多名官员等候处理,相信最后案结时将有数十名官员落马

对此,深圳警方及龙岗区政府表示,“舞王”保护伞事件仍在调查中。而对陈旭明涉嫌收受“干股”案,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表示,该案由深圳纪检部门处理,目前公安部尚未掌握此案资料。

据初步调查,深圳“9·20”火灾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名免去龙岗区副区长黄海广的职务。另外,龙岗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大队长蒋伟标、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主任黄勇、副主任谢少辉,以及龙岗区龙岗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巫胜龙被免职。 W

综合南方都市报、重庆晚报报道

■揭秘

天花板藏巨款,被查时老婆在烧钱

记者获悉,“舞王”大火案发后,专案组在“舞王”老板王静处获得账本,里面详细记录着有关陈旭明参股的事实。

专案组随即将陈旭明带往东莞,展开调查。同时,有专案组警员前往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的陈旭明家中搜查。

据说当时陈旭明老婆正在家中狂烧现金,其家里的天花板为特殊打制,里面装满现金。

对在陈旭明家中搜出千万余元现金的说法,深圳市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说 “差不多”,“当时调查人员发现这么多现金也非常惊讶,大部分人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现金”。

1970年5月,陈旭明出生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县。儿时随父母举家迁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曾就读于平冈中学。

1989年~1992年,宝安县招聘民警,办事员。

1993年~1998年,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负责人,副所长。

1998年~2001年,宝岗派出所负责人,副所长。

2001年~2002年,龙岗分局龙岗派出所副所长。

2002年~2003年,龙岗分局龙岗派出所所长。

2003年~2006年,龙岗分局治安科科长。

2006年~2008年,龙岗分局副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保安工作,联系布吉警署和布吉、坂田、南湾街道各派出所。

“舞王”大火

9月20日23时许,深圳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内一把自制礼花弹手枪对天一射,烟花引燃了天花板的聚氨酯泡沫引发火灾,300多名在场人员惊恐逃命,有毒的浓烟和踩踏造成44人死亡、88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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