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邢台房地产救市新政“出炉”

纵览新闻

关注

本报驻邢台记者 冀保珍 卢玉辉

11月24日,邢台市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加大居民购房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扶持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三个方面的相关政策进行发布。预示着购房的百姓和房地产开发商都将成为受益者。新政策自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卖房者:“免”营业税财政补贴个人所得税

减免住房交易税费,调整销售住房缴纳营业税的时限,从2008年12月1日起,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不负担营业税。对转让住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转让人给予财政补贴。

■买房者:买房能贷更多钱买二手房资金更安全

调整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对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由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买房的职工(不少于2人)提供担保,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调整普通商品房标准,由现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改为150平方米以下。外地购房者持《房屋所有权证》可申请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市区户口。设立“二手房储金”服务台。在房产交易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房产买入方将交易资金存入储金服务台,交易完成后,由储金服务台将资金划入卖方账户。若交易未成,由储金服务台将资金退还买方。

■房地产商:开发项目资本金下调可进行定向建购

在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和危陋住宅区拆迁改造中鼓励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拆迁补偿费必须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在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期间,对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暂时下调到5%。以出让方式取得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及合法建设手续的开发企业,可与有意组织本单位职工购买商品房的单位进行定向建购。

另外,房管部门还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各类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