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取款人10天进账15万元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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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胶州警方联手揭开诈骗组织内幕,抓捕犯罪嫌疑人
一条短信便轻松骗得3万元人民币,胶州警方与成都警方联手,将正在成都一银行提取赃款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羁押回胶州。昨(19)日,从胶州警方获悉,据犯罪嫌疑人孙晓娜(化名)交代,账户里的钱全是“老板”的,她只是帮“老板”取款的“职业取款人”,她所在的犯罪团伙共分总指挥组、群发短信组、接听电话组和银行取钱组,依靠这样的分工合作,短短10天内,全国各地就有15万元汇款“飞”进他们的账户。
今年10月,在胶州做生意的张先生从四川进了一批货物,并和货主联系好,当货物上车后,就立即把货款汇到四川。11月7日上午,张先生接到货主电话,说货物已经拉过来了,要求他尽快把3万元货款打过去。随后,张先生收到一条短信,要求他将钱汇到指定的农行账号上,收款人为张娜。“我当时也没多想。”张先生说,他马上按短信提示,把3万元钱汇进该账号。
半小时后,货主又来电话询问张先生是否将钱汇了过去。“我当时告诉他已经汇过去了,稍微等一下就可以收到了。”一个小时后,货主再次来电话说根本就没有见到那笔钱。当张先生把收到短信的情况向货主说明后,货主说根本没有给张先生发过短信。张先生一下子傻眼了,立即意识到是受骗了。为了弄清发短信的是何人,他拨打了短信上的手机号码,但根本就无人接听。
两地联合破案
紧急冻结账户
张先生立即向胶州中云派出所报了案。
在接到张先生报警时,银行的工作人员已经下班,警方准备第二天联合银行冻结骗子的账户。11月8日,警方从银行查询到张先生汇款的银行账户归属地在四川成都,“只要查询到了归属地,将账户冻结,至少能保证张先生这3万元钱不会被取走。”在各个部门出具冻结通知书后,办案民警立即前往农业银行,准备冻结账户。
参与侦办此案的民警王学太说,在“封锁”骗子的账户过程中,第一时间寻求银行的帮助也很重要,银行方面会在允许的条件下,替储户保留汇款的监控,并通知异地银行注意保留取款人的取款信息,为日后案件的侦破预存好证据。
联合成都警方
在冻结完行骗者的银行账户后,胶州警方联合成都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时间至关重要,我们肯定无法在第一时间赶到成都,唯一切实可行的方案就是联合当地警方,布控好后找准机会将他们抓获。”王飞说,11月8日,胶州警方在寻求银行帮助的同时,联系了成都市成华区新鸿路派出所,希望得到他们的帮助。
经双方派出所的研究,最有效的办法是待骗子取款时由银行报案,然后迅速出动警力抓捕。这时,成都的各个银行已接到警方的通知,发现该账号有人取款要及时报警。
11月8日上午,成都警方传来消息:一名女子去成都市成华区一家银行取款,由于账号被冻结,需要出示身份证才能取钱,该女子听到这样的消息后便悄悄溜走了。这时,两地办案民警都担心打草惊蛇,骗子不再前来取款,“我们最担心的就是骗子离开成都到外地取钱,如果那样的话,情况将会非常糟糕。”
信用卡露出马脚
当天下午,该名女子又出现在成华区农业银行万年场支行,带着身份证在银行柜台要求解冻账户取款。银行的工作人员打开该账户的交易记录,进出款项让银行的工作人员十分惊讶,该账户为农业银行的信用卡,办理日期是2008年10月27日,截至11月7日,从全国各地汇入该账户的钱就达15万元。“这个记录本身就不正常。”银行的工作人员抓紧核实收到的警方信息,结果正是这个账号。“如果是做生意的,每天从全国各地收到进货款也很正常,但这是信用卡,用信用卡进行交易就有点得不偿失。”王飞警官说,正是这一点引起了银行工作人员的巨大怀疑。“行动!”一声令下,警方火速赶往银行,而银行工作人员想尽办法拖住犯罪嫌疑人。当警察冲进银行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时,她还不停叫嚷着:“凭什么抓我!放开我!你们一定是抓错人了!”
组织揭秘
我就是专门取钱的
11月17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孙晓娜被押回胶州中云派出所。在民警突击审讯时,孙晓娜交代:“我只是专门帮‘老板’取款的‘职业取款人’。”
孙晓娜交代称,经男友引荐她才干起了这个专门替人取款的行当,每取一次款,就能得到500元的报酬。孙晓娜说,她认识的不少人都是专门替人取款,把钱取出来后,按照“上线”指示,交给指定人员,这样便能得到500元钱的“辛苦费”。如果遇到大额取款,还能得到更多报酬。
孙晓娜交代说:“我差不多每天都会去不同的银行取钱,每天卡里的钱都很多,从全国各地汇进来,而且用的都不是同一张卡。”
分工合作多劳多得
通过进一步审讯,孙晓娜吐露了更多的内幕:“有的人负责收集手机信息,有的人负责专门对手机发信息,有的人专门到银行取钱。”
王飞警官说,这是一个专业性非常强链条式的诈骗团伙,分成总指挥组、群发短信组、接听电话组、银行取钱组。短信群发全国各地,绝大多数是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一天可发近万条短信。目前警方正根据审讯的情况,对这个短信诈骗犯罪团伙展开抓捕。
警方分析认为,所有的赃款,除了购买作案工具外,按照“工作量”分赃。
因为怕取款时被银行监控发现,负责取款的骗子专门花钱雇用一个人代取。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手机卡均是用假身份证办理的,在办理银行账户时也是使用非本人的身份证或假身份证。犯罪分子还利用在案发地报案的原则,即使受害人发现被骗后前去报案,也会因为在案发地报案的原则难于受理。
早报记者郑其
(图片由半岛都市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