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罐液化气为何才13.5公斤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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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2海口11月11日讯(记者 王灿)今天,马先生向本报反映,说他在美兰机场附近的一家液化气站加气,减去瓶重,液化气才13.5公斤。
马先生说,他的液化气瓶重为16.5公斤,加完气后重30公斤。按此计算,液化气重仅为13.5公斤。马先生告诉记者,从液化气瓶上的小铁片看,该瓶是1997年生产的,2006年检测合格,2010年才到期。液化气的工作人员说,为安全起见,液化气瓶一般只加13-13.5公斤。马先生认为,液化气站是在为自己的短斤缺两行为找借口。
今天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口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按照规定,液化气的重量为14.5±0.5公斤,最少不低于14公斤,否则就是短斤缺两。市民如果发现液化气有短斤缺两行为,请拨打66767218举报。据悉,省质监局曾下过通知,如果液化气重只有13.5±0.5公斤,应该在出厂时明示,并按实际重量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