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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有疑 上网能查真假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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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后,公民可通过公安部的上网自助服务,核查保姆、房客、网友、交易伙伴身份等。昨天上午,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正式面向公民个人推出公民身份信息核查、同名同姓查询网上自助服务。

市民李女士已联系好一个可以帮自己照顾孩子的外地保姆小王,为消除顾忌,昨天上午李女士根据小王提供的身份证号码,登录身份查询中心网站(www.nciic.org.com)进行核查。在通过支付宝支付了5元钱后,系统几秒钟后返回了核查的结果。李女士放下心来,立即就打电话约保姆前来。

据介绍,自助服务还可用于房东和房客之间、家教的双方、网上交易的双方、网上交友的多方相互进行身份信息查询,从而确认对方身份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另外,公民还能够查询到某个姓名在全国或者某省范围内的重名数,家长可以通过自助服务给宝宝起一个具有个性且重名度低的名字。

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已存储了全国约13.07亿的人口身份信息数据,以前信息核查服务只用于政府机关、金融单位、电信企业、商业流通等领域,对于保障金融领域交易安全、电信企业防骗终端和欠费骗费、物流行业防止假司机骗货、用人单位确认员工身份、教育考试领域预防“枪手”代考等产生了积极效果,遏制和打击了利用假身份证进行欺骗和犯罪的行为。从今天开始,个人也可以进行身份信息核查自助服务了,每次查询服务的费用是5元,可以用支付宝和网上银行支付。

律师看法

是否侵犯隐私亟待立法界定

记者了解到,从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服务”试运行开始,对于这一服务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权以及5元/次的标准模式是否合法的质疑声音就一直没有停歇。

那么,公安部推出“身份信息核查服务”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权呢?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罗利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服务试行期间,已经有人就隐私权受侵犯一事起诉公安部,但最后法院以“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法院这样的判决是有其法律依据的。罗利军说,公安部的这项信息查询服务是与一家商业公司合作推出的,公安部提供的是数据支持,真正落实信息发布以及收费的是那家商业公司。即便此举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那被诉讼的第一责任人也应该是商业公司而不是公安部。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隐私权”这个词汇在法律上尚未得到确实。我国的《个人隐私保护法》仍处于起草阶段,哪些信息属于公民个人隐私?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用这些信息,在多大范围内公布这些信息等一系列问题尚未得到法律成文的规定。按照法律“不禁止即为许可”的原则,在新法尚未出台前,公安部以公民身份证信息“合理使用”的部门规章来启动身份证信息查询服务也属于合法范围,无法确定其非法性。

有关部门提供这样的服务应不应该收费?针对这样的质疑,“一般而言,查询公共信息是不需要花钱的,而查别人的身份证与姓名相不相符,这个应该不算公共信息”。昨日,南京另一位资深律师对记者指出,他个人认为身份核对查询收点费倒是站得住脚,不过他也觉得5元有点多。他坦言,大部分的收费信息不过一两块钱,这种收5元应该价格听证。据《北京晚报》《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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