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改商”暂未松绑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蒋铮报道:中央近日下发的《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是否广州“住改商”也可以集体“松绑”?记者昨天采访了广州市工商、规划等部门,了解到各部门暂时都没有“松绑”条文,专家认为,提倡创业不是“住改商”“放水”的理由,在给创业人提供便利的同时,不能牺牲邻里的安宁。
广州“住改商”总人口估计近百万
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无论是工商登记,还是规划审批,原则上都不允许把住宅随意改为商用。
在天河南一路旁六运二街的一家服装店里,老板刘小姐告诉记者:“我的营业执照是去年办理的,只是临时执照,一年有效期,上个月已经过期。虽然城管没有来查封,但心里挺忐忑的,去工商所申请延期,至今还没下文。”而在江南西、淘金路、建设六马路附近的居民社区里,大多数开门营业的“住改商”店家都拿不出营业执照。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其实工商部门一直都没有对“住改商”明文“松绑”。
规划方面则依然以2006年条文《关于贯彻实施〈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意见》为准。其中提到,规划部门受理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的申请后,必须办理批前公示。假如申请房屋不在规划的商业网点范围内,规划部门一般都不会受理申请。另外,如果公示时遭到邻里反对,同样不准“住改商”。扰民“住改商”更难拿到“出世纸”。
城管部门有关人士透露,如果接到投诉,都会立案查处。但他也坦承,一般他们不会主动去“扫荡”“住改商”。“广州‘住改商’仅小区商铺涉及的业主、商家就超过30万人,再加上住宅改公司,涉及总人口近百万也有可能。城管一方面人手不足,二来没有抄查权。”
专家观点:创业不等于有权扰民
广州社会科学院城市管理研究所所长黄石鼎表示,提倡创业,不能牺牲邻里利益。
黄石鼎告诉记者,其实“住改商”在广州历史已久,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存在这个现象。“住改商”一般可以分成两类,一种是商业经营,包括零售、餐饮、美容等;另外一种是办公,比如公司、企业。他觉得,作为办公地点,假如人流量不大,“住改商”对街坊没有太大影响;而零售服务业,由于客流量大,审批就应更谨慎。
哪些“松绑”哪些严控,政府必须要有细则来界定。而界定的一个重要准则,就是全面的环境评估,基本前提是不能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日常生活。一套房子是否允许“住改商”,改成什么商,让老百姓说了算。
去年,有关部门提出,先确定全市营业网点布局规划,确定哪些社区放开“住改商”,黄石鼎表示异议:“是否审批‘住改商’,不应该死板地跟规划挂钩。一方面,当前经济形势不好,应该尽量营造创业环境,允许更广的范围成为‘创业腹地’。”实际上,很多商业网点的形成,也不是靠政府规划“发达”的,政府更重要的是打好“配合牌”。
“淘金小区里的垃圾大多数都是顾客扔的,却要我们住户平摊清洁费,不公平!”住户关先生埋怨。黄石鼎建议,可以让居委会作为居民代言人,与商户协调这个矛盾。比如要拿到居委会的改商批准,业主就要签订协议,承诺多交保洁费、管理费,甚至对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出一部分资金等等。
他山之石:
北京,居委放行可登记
在北京要想“住改商”,相对比广州要简单很多。
根据去年实行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无证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经营住所问题的意见》,申请人应获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提供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等等,登记机关即予办理登记注册。
同时北京也注意防止扰民经营行业进入社区,《意见》明确规定一些不得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