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部门答市民问
广州日报
●电动自行车销售不设禁
问:市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大部分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何处理?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质监部门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于流通领域销售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工商部门将对经销单位进行查处。
问:禁限措施实施后,政府是否允许经营销售电动自行车和助力车的商户继续经营?
市工商局:实施禁限措施是指部分区域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涉及禁止销售经营问题。
●助力车亦属于禁限范围
问:市场上销售和路面上行驶的还有一种被称为助力车的车辆,助力车是否在禁限之列?助力车能否上牌和上路行驶?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质监局:助力车作为一种特种自行车,是非机动车,属于此次实施的“禁限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措施的范围里面,登记注册和上路行驶按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执行。
问:残疾人使用的电动车是否在禁限之中?残疾人士出行会否受到影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残疾人使用的车辆正式名称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对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佛山市有关部门将按广东省相关单位联合发文的文件精神另行执行,在市残联等相关单位有正式登记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行驶不会受到影响。
●发展城市公交方便出行
问:禁限区域外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上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禁限区域外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需要登记注册后才能上路行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予登记注册,不准上路行驶,登记注册办法待广东省新的非机动车登记办法颁布后执行。
问:禁限措施出台后,原来靠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将受到很大的影响,政府有否相关措施解决这一民生问题?
市交通局:解决城市居民出行的最有效的措施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根据市政府颁布的《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的十大措施》,将通过以下措施推进公交发展:
(一)优化调整线路:对现状公交线路进行调整优化,完善公交线网;
(二)合理增加公交线路:适当增加公交线路,扫除公交盲点,方便市民出行;
(三)在禅城区,对公交实施公共交通共同体的改革,大幅降低票价,合理配置线路,更新增加车辆,将禁限电动自行车后对市民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结合实际确定禁限区域
问:国内部分城市允许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及上路行驶,为何不参照学习其他城市的做法?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佛山中心区域道路资源相对缺少,道路窄、断头路多、改造难度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至2008年9月止,佛山机动车拥有量为185.23万辆,其中摩托车拥有量为120.82万辆,机动车特别是摩托车拥有量在全国地级市中处于前列位置。
同时,佛山市在以后规划建设干道时,道路横断面将采用两块板形式,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结合设置。如果不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非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让其与行人混合行驶,将为道路交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问:划定禁限区域的依据是什么?
市规划局:根据省政府批复,同意在禅城、南海、顺德3区的中心城区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予登记及上路行驶;其他城镇区域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该类车辆采取限制通行的措施;城郊及农村区域准予该类车辆登记及上路行驶。
结合佛山市实际情况,按照先确定重要区域禁限行驶的原则,划定禁限区域为各区的中心城区或老城区的部分区域,一方面,这些区域内车流、人流密集,交通压力大,容易发生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和事故;另一方面,在这些中心城区,公交覆盖率比较高,能够很大程度上取代电动自行车,保证居民正常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