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名黑恶分子被依法严惩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吴涛 通讯员 刘光洪)宝安区人民法院在光明新区召开打黑除恶公开宣判大会,对该院建院以来受理的最大的黑社会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包括黑社会头目吴俊在内的48名黑社会成员分别被判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等多项罪名,并被判处20年到1年零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几千名群众在现场观看了宣判大会,对犯罪分子受到严惩拍手称快。
长达179页的判决书揭露了吴俊等48名黑恶分子所犯下的累累恶行。2005年以来,胡公新(已被公安机关击毙)为垄断公明街道的赌档经营,以老乡为名义,先后笼络了被告人吴俊、王涛、伊超、王琳、龚小飞、阮俊和张陆、芳姐、张敏、项福林、小豹、阿成、阿杨、阿杰、阿志(后九人在逃)等一批主要以湖北籍人员为主的老乡、同学为自己的小弟,安排他们在自己的赌档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并为他们提供工资及为其非法行为提供保护。该组织骨干成员吴俊等人又通过拜老大的形式各自招收小弟不等,逐步发展为人数众多、组织关系稳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经审查,被告人吴俊招有小弟被告人阮俊、梅陈鹏、龙新、吴群书、龙开发、杨安和吴德祥、阿波、阿强、胖子、阿贯、王小平、阿志(后七人在逃)等人,吴德祥(在逃)招有小弟被告人段南环、程时智等人;被告人王琳招有小弟被告人马利拉、肖龙文和肖龙林、张帅、王影、张劲松、胡林、张鹏飞(后六人在逃)等人,被告人马利拉又招有小弟张文禹、张京华、夏金胜等人;被告人阮俊又招有小弟被告人吴忠林、冯响、阿朋、阿栋(后两人在逃)等人;被告人伊超招有小弟被告人阳能和张飞、王雄、余欢、张雄(后四人在逃)等人;被告人王涛招有小弟被告人江昌勇、张涛(在逃)等人;项福林(在逃)招有小弟被告人李成军、肖德喜、陈高兴、曾庆运、郑维军、杨平、万朝强、肖宇明等人。
该组织为垄断在公明街道的赌场,多次使用暴力对周围开设的赌档进行打砸抢活动,通过对赌档的垄断经营,该组织聚敛了大量经济利益,并将此经济利益用于支付组织成员的工资和其他生活费用。胡公新死后,为维系该组织的正常运转,被告人吴俊、伊超、王涛、王琳和项福林、张陆、张敏(后三人在逃)等人还多次商议接替胡公新位置的人选,在此期间,被告人吴俊为壮大自己的势力和“声望”,多次策划、授意或指挥该组织成员在公明街道进行寻衅滋事、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继续维系该组织在本区域的赌档垄断经营地位,以实现其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和称霸一方的目的。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滋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了恶劣影响,使群众的安全感大幅下降,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受到阻碍。
宝安区人民法院院长胡鹰在宣判会上表示,这批犯罪分子在光明新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极大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是新区进行现代化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的毒瘤,是建设平安新区、和谐新区的障碍,必须对其依法从重进行严厉打击。举行这场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宣判大会,是该院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一次具体行动,是开展打黑除恶整治斗争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是公开惩罚犯罪、震慑犯罪、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