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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女主人被判谋杀罪

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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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名妇女饲养的大型宠物犬多年前残忍咬死一名邻居。几场官司下来,她于本月22日以谋杀罪名被判处终身监禁、15年后方可假释。检察官说,她是加州历史上因狗咬人获谋杀定罪的第一人。

女邻居被咬伤77处

美国《圣弗朗西斯科纪事报》网站报道,这名获刑妇女名叫玛乔丽.克内勒,现年53岁,家住圣弗朗西斯科。她和丈夫罗伯特·诺埃尔多年前开始帮服刑囚犯饲养一对加纳利犬。公狗名叫“贝恩”,重60多公斤;母狗“赫拉”40多公斤。

加纳利犬性情凶猛、好斗,属危险犬种。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这对加纳利犬的囚犯主人涉嫌为毒品贩子经营斗犬场。

2001年1月的一天,克内勒到公寓楼楼顶散步后,牵着“贝恩”返回她在6层的房间。走到6层走廊时,“贝恩”突然挣脱狗链,冲向正准备进家门的33岁女邻居迪亚娜·惠普尔,扑上去狂咬。母狗“赫拉”见状冲出克内勒家房门,可能参与了对惠普尔的撕咬。

撕咬持续10多分钟,把惠普尔的衣服全部扯下,并在她身上留下超过77处伤口,最终导致惠普尔死亡。

惨剧发生后,人们迅速处死了恶狗“贝恩”。

案件审理移至异地

由于当地媒体大量报道本案案情,法律部门把案件审理工作转移至异地进行。

审判中,洛杉矶地区一个陪审团2002年认定克内勒二级谋杀罪成立。但后来圣弗朗西斯科高等法院法官詹姆斯·沃伦相信克内勒关于自己不知道“贝恩”会杀人的证词,把定罪降至过失杀人,判处克内勒四年监禁。

诺埃尔也获过失杀人定罪,原因是他在明知妻子无法控制那对加纳利犬的情况下,留妻子单独照管它们。诺埃尔2003年9月获假释。

但加州最高法院2007年判定,法官沃伦用错误的法律标准推翻了谋杀定罪。法院认为,检察官就狗咬人致死案寻求谋杀定罪时,无需证明狗主人知晓宠物犬会致死他人,只需证明狗主人知晓所养犬只的潜在致命性并把他人暴露在犬只威胁下。

加州最高法院把本案退还给圣弗朗西斯科高等法院,让后者决定是否恢复谋杀定罪。已退休的沃伦表示愿意再度接手此案,但法院把案件交由另一位法官夏洛特.伍拉德审理。

狗主人毫无悔意

伍拉德上月重新认定克内勒的谋杀罪名,并责令克内勒立即在拘留状态下等候判决。本月22日,克内勒被判处终身监禁、15年后方可假释,罚金1万美元,并须从刑期劳动所得中拿出6800美元补偿死者家属。

被告律师的缓刑申请22日遭伍拉德驳回,理由是克内勒虽无犯罪前科,但本案的情节恐怖程度远比无犯罪记录这一点更具分量。

伍拉德说,克内勒遛狗前没给“贝恩”戴上口套,惨剧整个过程没有向周围求助,没有取来武器制伏恶狗,也没有拨打紧急报警电话,只是“留下惠普尔女士独自在走廊中死去”。

伍拉德还说,克内勒提供供词时屡次撒谎,从未表达悔恨之意,“视她的狗比人类地位还高”,并一度“埋怨死者”。

鉴于克内勒已服刑3年,她须继续在狱中服刑12年后方可申请假释。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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