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巩固成果创新举措
沈阳网-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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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的零售药房建立了基础档案,规范药房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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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各零售药房的售药人员均佩戴胸卡上岗,药品、非药品均分区摆放。
核心提示
“耐心指导,认真检查,秉公执法,为民监管。”这是陵东地区的零售药店对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洪分局执法人员的评价,在他们送给于洪分局的锦旗上留下的正是这16个大字。
这16个字也是于洪分局执法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要求。
正是本着这16个字,于洪分局的执法人员圆满地完成了奥足赛药品安全与兴奋剂治理工作。同时,进一步优化了辖区内涉药企业的资源配置,也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了铺垫。
独立执法整改药房
沈阳市食药监局于洪分局的局长金勋局说:“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们于洪食药监人都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执法能力有了显著的提高。现在每个人都是合格的执法人员,标准的食药监卫士。”
100多天的锻炼,使得沈阳市食药监局于洪分局的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显著提高。
而今,每名于洪分局的执法人员都能对辖区内的药房自然情况一一道来,如地理位置,存在的问题等等。
在这100多天的时间里,于洪分局的执法人员每个药房至少要检查3遍。累计起来,在每家药房停留的最短时间也要超过半天。短时间、高强度的检查,让每名执法人员都练就了一副火眼金睛,只要进入药房就能快速、准确地找出问题所在,提出改进意见。
在7月25日进行的应急演练中,于洪分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应变能力都得到了最真实的检验。在此应急演练中,于洪分局获得了亚军的好成绩。
在这段高强度的工作中,所有于洪的食药监人都化压力为动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分片包干的零售药房整改达标,随时经得起来自各方的检验。
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现在,辖区内每个涉药单位的领导都是义务的社会监督员,随时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也会不定期地去监督其他药房的整改情况。这种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共同进步的做法已经在于洪蔚然成风。
在治理含兴奋剂药品期间,零售药房的工作最不好做,这也是食药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食药监局于洪分局在辖区内的每个乡村、每个街道筛选出当地最规范的药房作为标杆,让这些药房的经营者担任“片长”。这些“片长”们不但要管理好自己的药房,还要帮助其他药房管理,让“片长”不但发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还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
对一些不规范的行为,“片长”们都能明确地指出,帮助药房进行整改。在违法行为面前,“片长”们都能勇敢地站出来,跟违法行为作斗争。
“作为片长,我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责任重了。不光要经营好自己的药房,抓好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按照规定办事,还要指导其他药房也按照标准来做,不漏掉一个细小的不规范行为。用我们最实际的行为为奥运争光,为沈阳争光,为于洪争光。”一个片长如是说。
提升药房
经营理念
食药监局于洪分局为辖区内每家零售药房建立了基础档案,将所有涉药企业的档案录入电脑,设立企业的电子档案。只要上网一点击,就可以清楚的了解涉药单位的所有信息,包括之前出现的问题是否解决等等。
通过这次整治行动,于洪区市民感受到最多的还是辖区内的药房变化。市区内的药房变得更加规范了,乡村里的药房更加整齐清楚了,所有销售人员都像药品百事通一样随时能回答消费者提出的各种涉药问题,并能对市民的用药问题进行简单的指导。
在100多天的含兴奋剂药品治理行动中,最可喜的是所有的药房都有了明显的变化。售药人员的素质提高了,他们的身上佩戴胸卡,药品、非药品能够清楚的区分摆放,最重要的是药房不再只以经济利益为最基础的出发点,而是更加注重自身的形象和社会效益了。
而农村的一些药房,变得整洁明亮,售药人员经过160多天的分批培训,现在全都是持上岗证上岗,不能达到标准的售药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岗位。
不仅所有涉药人的经营理念都得到了一次很大的提升,在经营观念上也得到了质的飞跃。依法售药、按照规定售药,绝对不做违法的事情,这些都已经成为涉药人对自己日常工作最基本的要求。
而药房基础档案和企业电子档案的建立,方便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让执法人员在进入药房之前就可以清楚、明了地掌握该药房的基本情况、之前出现的问题等等,提高了执法的效率。
社会监督员作用大
食药监于洪分局聘请的社会监督员无处不在,监督员们可以随时随地检查药房的整治情况。进入药房明察暗访,举报黑药房,社会监督员一点一滴的工作汇集到一起,帮助食药监于洪分局织就了一张药品安全网。
虽然每个社会监督员都是小人物,但是他们却在细致入微的工作中闪现着熠熠的光辉。
食药监局于洪分局局长金勋表示,今后于洪分局还将对社会监督员的条例进行细化,明确组织机构、监督员的分工指责、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员培训制度。印制相关表格让社会监督员在工作的时候能够更准确收集信息,更及时地反馈信息,在每次工作后都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对工作记录进行档案化管理。
同时,为了扩大宣传,将在每个乡防保站设立宣传板,发布和反馈各种信息,方便社会监督员更好的工作。

